機構設定
此次改革,海州區與中央和省市機關基本對應的其他機構有19個,具體包括區委辦公室、區委研究室、區委區級機關工作委員會、區委巡察工作辦公室、區委老幹部局、區政府辦公室、區發展和改革局、區教育局、區科學技術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商務局、區統計局、區信訪局、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機構調整
同時,該區還因地制宜設定了區城市管理局、區行政審批局2個機構。其中,區城市管理局加掛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牌子;區行政審批局將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的職責、區政府相關政府部門的有關行政許可職責等整合,對外保留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牌子,加掛大數據管理局牌子,承擔大數據政策制定、開放共享、統籌管理等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