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連鎖經營的組織架構
(一)連鎖經營組織形式的發展方式
1、餐飲店連鎖經營的發展是漸進式的,在連鎖店數量及經營規模還達不到最佳成本控制點時適宜採取“總店式”的連鎖經營組織架構,當連鎖店數量及經營規模達到最佳成本控制點時可採取“總部式”的連鎖經營組織架構。
2、最佳成本控制點是指:連鎖經營後的“原材料及酒水等商品採購成本降低值”加“開店成本降低值”≥連鎖經營後“增加的管理成本”。
3、“原材料及酒水等商品採購成本降低值”是指:通過連鎖經營統一採購後供貨商給與的讓利優惠值。
4、“開店成本降低值”是指:通過連鎖經營統一形象設計、統一經營管理、統一採購後在開店的裝修材料、設備設施、家具用具購置及施工工程供貨商及施工單位給與的價格優惠值。
5、 “增加的管理成本”是指:連鎖經營總部功能所增加的人力、物力投入值。
(二)總店式
1、“總店式”的連鎖經營組織架構(詳見“附屬檔案一”)
2、“總店式”的連鎖經營組織架構一般是以首個樣板店為總店,總店作為連鎖經營營運管理的核心。
3、總店的總經理實行對總店及各分店的統一全面管理.
4、總廚師長:在總經理領導下負責總店及各分店的餐飲產品統一質量標準的制定、監督落實、檢查考核及原材料、酒水採購標準制定和統一採購、新餐飲產品的開發工作。
5、總領班:在總經理領導下負責總店及各分店統一服務標準的制定、監督落實、檢查考核和服務員的培訓工作。
6、會計主管:在總經理領導下負責總店及各分店的統一核算工作。
7、行政主管:在總經理領導下負責總店及各分店的統一人事管理、行政事務管理、設備設施管理、分店開發、統一形象設計等工作。
8、分店長:在總經理領導及總廚師長、總領班、會計主管、行政主管的指導、監督、檢查、考核下按照“七個統一”對分店進行全面的管理。
(三)總部式
1、“總部式”的連鎖經營組織架構(詳見“附屬檔案二”)
2、“總部式”的連鎖經營組織架構是成立連鎖經營公司實行統一的連鎖經營和管理。
3、總經理對連鎖經營公司實行全面管理。
4、採購總監:在總經理領導下負責連鎖經營公司原材料、酒水商品的統一採購、統一配送工作。
5、技術總監:在總經理領導下負責連鎖經營公司統一採購的原材料標準、酒水標準和餐飲產品統一質量標準的制定、監督執行、檢查考核及新餐飲產品的開發工作。
6、服務總監:在總經理領導下負責統一服務標準的制定、監督執行、檢查考核和服務員的培訓工作。
7、財務總監:在總經理領導下負責連鎖經營公司的統一核算工作。
8、行政總監:在總經理領導下負責連鎖經營公司的統一人事管理、行政事務管理、設備設施管理、分店開發、統一形象設計等工作。
8、分店長:在總經理領導及採購總監、技術總監、服務總監、財務總監、行政總監的指導、監督、檢查、考核下按照“七個統一”對分店進行全面的管理。
二、連鎖經營的投資經營模式
(一)連鎖經營的投資經營模式可分為“分別投資、分別核算、分別納稅、收益匯總的單店型連鎖公司”(以下簡稱“單店型連鎖公司”)和“統一投資、統一核算、統一納稅、統一收益的統一型連鎖公司”(以下簡稱“統一型連鎖公司”。
(二)“單店型連鎖公司”投資核算:
1、採取“總店式連鎖經營組織架構”的以總店註冊母公司,再以總店母公司為投資主體分別投資註冊獨立法人核算、分別獨立納稅的分店子公司。
2、採取“總部式連鎖經營組織架構”的註冊獨立的餐飲投資管理母公司,再以母公司為投資主體分別投資註冊獨立法人核算、分別獨立納稅的分店子公司。
3、採取“單店型連鎖公司”是非理想型投資核算模式,主要是在跨地區發展連鎖時受到各省市、區、縣的地方稅收保護主義制約和影響。
(三)“統一型連鎖公司”投資核算:
1、採取“總店式連鎖經營組織架構”的以總店註冊母公司,再以總店母公司為投資主體分別投資註冊非法人的由母公司統一核算、統一納稅的分店分公司。
2、採取“總部式連鎖經營組織架構”的註冊獨立的餐飲投資管理母公司,再以母公司為投資主體分別投資註冊非法人的由母公司統一核算、統一納稅的分店分公司公司。
3、採取“統一型連鎖公司”是理想型投資核算模式,但在跨地區發展連鎖時受到各省市、區、縣的地方稅收保護主義制約和影響,註冊困難較大。
三、連鎖經營的基本規程
(一)統一形象:
1、在開辦首個樣板店時首先要由總經理領導主持、行政總監(或行政主管)負責進行統一的形象設計,且形成較好的形象理念。
2、統一的形象應該包括:店內外的裝修、企業LOGO、家具用具、經營管理人員服飾等視覺形象。
3、新店的開辦及連鎖店的日常運營由行政總監(或行政主管)負責監督統一的形象設計和落實。
(二)統一產品質量標準:
1、餐飲產品質量標準應該包括:原輔材料質量標準、加工烹飪工藝標準、配料計量標準、產成品標準等。
2、在開辦首個樣板店時由總經理領導主持、技術總監(或總廚師長)負責對餐飲產品的風味特點、原輔材料、加工烹飪工藝、配料計量等進行規範後制定“餐飲產品質量標準”。
3、連鎖店所有採購、加工、烹飪、服務崗位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員工必須經“餐飲產品質量標準”培訓合格後且能上崗。
4、各分店必須嚴格執行“餐飲產品質量標準”,總公司(或總店)由技術總監(或總廚師長)負責進行嚴格的監督檢查考核。
(三)統一服務標準
1、服務標準包括:服務員服務規範、服務項目、服務公約等。
2、在開辦首個樣板店時由總經理領導主持、服務總監(或總領班)負責總結服務特點制定“服務標準”。
3、連鎖店的全體管理人員必須經“服務標準”的培訓後且能上崗。
4、各分店必須嚴格執行“服務標準”,總公司(或總店)由服務總監(或總領班)負責進行嚴格的監督檢查考核。
(四)統一採購
1、連鎖公司各店的原輔材料、酒水的採購集中由總公司(或總店)採購總監(或總廚師長)負責,各店沒有採購權。
2、由總經理主持制定“採購管理辦法和採購流程”,採購總監(或總廚師長)按照“採購管理辦法和採購流程”及“餐飲產品質量標準”負責採購工作。
3、在不具備統一配送的條件時,在確定了供貨商後由供貨商直接向各店配送。
4、統一採購必須貫徹“質量保證為前提、保證供應、最大限度降低採購成本、”的原則。
(五)統一配送
1、當連鎖公司的統一採購的原輔材料和酒水等的供應量達到一定規模,需要批量統進、統配且統一採購降低的成本可以承擔統一配送的成本時可建立連鎖公司的配送部。
2、當需要建立配送部時,由總經理領導主持制定“連鎖配送管理辦法和配送流程”,採購總監負責按照“連鎖配送管理辦法和配送流程”負責連鎖配送工作。
3、各連鎖店必須嚴格執行“連鎖配送管理辦法和配送流程”。
(六)統一核算
1、連鎖經營公司的統一核算根據不同的投資核算模式採取不同的核算方法。
2、“單店型連鎖公司”採取將各分店子公司獨立核算的會計科目及報表進行匯總核算。
3、“統一型連鎖公司”直接進行個分店分公司的會計科目及報表的統一核算。
4、統一核算包括:投資資金、流動資金、固定資產、收益、費用等。
5、總經理領導主持、財務總監(或會計主管)負責制定“連鎖經營的統一核算辦法”和“財務制度”。
6、財務總監(或會計主管)負責按照“財務制度”各連鎖店營業收入的統一收銀管理。
7、財務總監(或會計主管)負責按照“財務制度”統一採購的貨款結算管理。
(七)統一運營管理
1、統一運營管理包括:人事管理、行政管理、後勤管理、設備管理、安全管理等。
2、連鎖公司由總經理領導、行政總監(或行政主管)負責指定各項統一運營管理的規章制度和檢查、監督、考核。
3、連鎖公司行政總監(行政主管)負責對各連鎖分店的員工進行統一運營管理的規章制度的培訓,未經培訓的員工不得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