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釋義
基本解釋
河堤
河,水道的通稱:河道。河溝。河谷。河流。河灘。河沿。河鮮(供食用的新鮮河魚、河蝦等)。
堤,用土石等材料修築的擋水的高岸:河堤。海堤。堤岸。堤壩。堤防。堤堰。
河堤:沿河道兩岸用土或石壘成似牆的構築,防止河水溢出河床。
詳解
亦作“河堤”。沿河的擋水建築物。多用土石等築成。古多指黃河河堤。《漢書·溝洫志》:“河堤使者王延世使塞,以竹落長四丈,大九圍,盛以小石,兩船夾載而下之。三十六日,河堤成。”唐宋之問《龍門應制》詩:“河堤柳新翠,苑樹花先發。”《老殘遊記》第十二回:“(老殘)也出來步到河堤上,看見那黃河從西南上下來。”孫中山《建國方略·第二計畫》:“河堤之內應劃分為新式街道,以備種種目的建築所需。”
沿江河、渠道、湖、海岸邊或分洪區、圍墾區邊緣修築的擋水建築物。築堤可抵禦洪水泛濫,擋潮防浪,保護堤內居民和工農業生產的安全,是世界上最早廣為採用的防洪工程措施。按照堤的位置可分為河(江)堤、湖堤、海堤、渠堤和圍堤。堤身一般由土料建造。在江河通過城鎮地段,為少占土地或因潮汐、風浪太大,也可採用鋼筋混凝土或漿砌塊石堤,又稱防洪牆。堤線宜選在地勢較高,土質較好的地段。河堤的堤線要適應河勢流向,避免急彎,少占耕地,與中常水域之間留有足夠的距離,以滿足堤身穩定和維修取土的要求。土堤橫斷面呈梯形,邊坡陡緩與堤高、築堤土料和堤基性質有關。堤頂寬度根據堤高、交通和防汛搶險要求確定。堤頂高程與堤的工作條件有關。如海堤一般不允許越浪,堤頂高程應考慮風暴潮的增水;河堤、湖堤可按防洪水位加風浪爬高和安全加高確定,其中河堤的防洪水位還與兩岸堤線之間的堤距緊密相關,堤距寬,水位低,相反,水位將增高,需通過技術經濟比較後確定。最後選定的斷面應能滿足穩定和防滲的要求。對易受風浪沖刷的部位應做砌石護坡。鋼筋混凝土和漿砌塊石防洪牆的斷面,可根據設計荷載,由結構計算確定。
作用
河堤位於河流變遷帶的河道堤防是防止河流下游洪水漫溢的主要水利工程形式,防洪效果十分顯著。築堤束水之策在防洪實踐的歷史上早有套用,當下河堤在下遊河道兩岸更是普遍,已成為最主要的防洪措施之一。與水庫相比,雖然河堤沒有太大的調洪能力,然而其工程造價和技術要求較低,從而成為最廣泛的防洪工程形式。尤其是在自然條件不適宜於修建水庫的地區,更是依賴於河堤防範洪水防止河水外溢,也可兼做道路。河堤的作用是:讓河水按照人規定的方向流動。以減少或者避免河流對人類的侵害。固岸防止毛細作用對土壤的侵蝕。
生態河堤
生態河堤以“保護和創造生物良好的生存環境和自然景觀”為前提,在考慮到一定的強度、安全性和耐久性的同時,把河堤由過去的人工混凝土建築改造成為水體、土體和生物相互涵養,適合生物生長的河堤[1]。河堤具有廊道、緩衝帶和植被護岸等功能,不僅可以為防洪安全提供可靠保障,同時還是一道人水相親的風景線。生態河堤以“保護和創造生物良好的生存環境和自然景觀”為前提,在考慮到一定的強度、安全性和耐久性的同時,把河堤由過去的人工混凝土建築改造成為水體、土體和生物相互涵養,適合生物生長的河堤。20世紀90年代以來,德國、美國、日本、法國等都大規模拆除已經修建的混凝土河道,修建生態河堤,增強了水體自淨能力,適合生物生存和繁衍,改善了河道的水體和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