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平縣委組織部

3、幹部組。 4、幹部監督組。 5、幹部信息組。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主管本部機要、信訪、文印、文書檔案工作,負責本部會議的組織協調、文電處理和機關保密工作,上傳下達領導及上級部門交辦事項,負責部內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辦理縣管幹部出國(境)的政審工作,負責本部的工資福利、計畫生育及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本部財務、物資、車輛、安全、衛生管理和接待工作,協調各組的有關業務工作,負責辦理股級以上幹部行政關係、黨員組織關係轉移手續,負責本部的工作計畫、工作總結、文字綜合、檔案審核和以部的名義向上級組織部門匯報工作情況,承擔部領導交辦的文稿草擬和其他工作。
2、組織組。
負責研究和提出全縣的組織制度、黨內生活制度建設的意見,承擔縣委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日常工作;研究和指導國有企業、縣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農村、機關及其他各類新的經濟組織的黨建工作;研究和提出黨員隊伍建設的意見,協調、規劃、檢查、指導黨員教育工作,主管黨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先進黨組織、先進個人的考察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審理黨籍、黨齡工作;了解和指導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提出和加強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的建議;承辦縣黨代表大會的有關組織工作,指導基層組織召開黨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並做好換屆選舉工作;負責全縣黨內狀況的統計和黨費管理工作;負責檢查指導領導幹部雙重組織生活、綜合縣委、鎮委班子成員民主生活情況;負責全縣《南方》的通訊、征訂、發行工作。
3、幹部組。
承辦縣管幹部和股級幹部(含人事副股長)的調配、任免、交流及安置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對各鎮和縣直副局以上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考察工作,並提出對領導班子調整和幹部使用、交流的意見和建議,掌握了解全縣副局以上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情況;指導全縣黨的機關、人大政協機關、民眾團體等參照管理國家公務員制度;協助做好市管幹部的管理工作;承擔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綜合研究和巨觀指導工作;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幹部監督組。
負責對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政策的監督檢查工作,監督黨政領導幹部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定或參與制訂有關幹部監督管理的制度、規定,負責領導幹部個人收入財產申報工作和縣直黨群系統、人大、政協、檢察院、法院及鄉鎮領導幹部年度考核工作;負責了解幹部現實表現情況,承辦部領導交辦的有關幹部問題的審查和核實工作;負責審理幹部的學歷、參加工作時間以及其它歷史問題;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5、幹部信息組。
負責幹部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組織人事部門幹部管理信息系統網路建設的組織領導、規劃制定和業務指導;負責全縣組織幹部信息管理人員的的培訓;負責全縣幹部的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提供幹部信息;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電教中心。
組織、指導、檢查、督促和規劃全縣的黨員電化教育工作,組織對全縣黨員電教器材的購置、管理和電教片的征訂發行工作;複製、轉發中組部和省、市其他有關部門下發的黨員音像教材;指導全縣基層黨組織完成黨員電教節目(片)播放和收看任務;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7、調研組。
綜合研究黨的組織、幹部工作有關方針、政策;協調、審核組織、幹部工作的有關法規;綜合研究和巨觀指導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擔部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組織、幹部工作的新聞宣傳;編髮組工信息;編纂中共連平縣委組織史;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8、人才組。
負責全縣人才工作和人才資源開發、人才隊伍建設的統籌規劃、政策研究、巨觀指導、綜合協調等工作;貫徹中央省、市、縣委關於知識分子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本縣知識分子工作的有關政策,督促、指導、協調全縣知識分子工作;負責全縣優秀幹部的選拔、獎勵和管理工作;負責高級管理人員和高級科技人才境外培訓的組織、選派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評定和巨觀管理。

直屬機關黨委

規劃縣直機關黨的建設,指導縣直機關各級黨組織搞好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抓好機關黨員的教育和管理。指導縣直機關基層黨組織做好黨員和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開展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活動。指導縣直機關基層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加強對縣直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督促檢查,嚴格黨的組織生活,了解黨員和民眾對縣直單位領導幹部、班子的意見,及時向縣委匯報。負責審計和審批直屬基層黨組織的設定,換屆選舉工作,及縣直機關基層支部(總支)班子成員任免。負責檢查指導縣直各基層黨委做好黨建工作。負責縣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按照審批許可權的規定,審查審批股級以下黨員違反黨紀處理工作。協調縣直機關單位職能部門做好工會、共青團、婦聯、計畫生育工作。領導管理縣直機關武裝部。執行並完成縣委和組織部交辦的其它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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