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平縣委宣傳部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意識形態方面的方針、政策,制訂我縣宣傳文化工作的方針和事業建設的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 2、對縣直宣傳文化系統包括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體育等部門及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
3、負責組織、指導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方面的工作。會同縣委組織部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黨員幹部的教育工作。
4、負責新聞輿論導向;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申辦報刊、出版社、廣播電台、電視台的申報工作。
5、負責規劃和指導全縣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文化藝術工作,保證黨的文藝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
6、規劃和部署全縣的宣傳思想工作;組織開展黨的中心任務和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國際國內形勢的宣傳以及政治、經濟、文化活動的社會宣傳;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改進民眾思想教育工作,
7、研究部署企事業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企事業單位政工人員專業職務評定、考核、培訓工作。
8、研究制訂全縣精神文明建設的規劃、措施,部署、指導、協調民眾性創建精神文明活動的開展。
9、協調、指導、組織對外、對港澳台的宣傳工作;會同並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來訪記者的有關宣傳報導管理工作;協調縣新聞發布會的工作;協助省、市有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港澳藝員來本縣演出、港澳台報刊在本縣銷售的管理工作。
10、協助縣委組織部管理縣直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體育、新華書店等部門的領導幹部,指導這些部門的班子建設;規劃黨委宣傳幹部和有關宣傳文化系統領導骨幹的培訓工作;聯繫宣傳教育文化系統的知識,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知識分子工作。
11、負責徵集、整理、編纂、研究、出版本縣的黨史資料以及縣誌、年鑑、地情信息和指導各鎮、各部門專業志的工作。
12、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黨委宣傳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同掛縣企業政工人員專業職務評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辦公電話:4332518
負責本部的綜合、協調、文秘和機關行政後勤管理工作;檢查督促宣傳文化經濟政策的落實;負責本部的上傳下達工作;根據授權,負責縣直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圖書發行、廣播電視和有關社會團體領導幹部和領導班子建設方面的具體管理工作;做好宣傳文化幹部的培訓、幹部審查等方面的業務工作;負責文廣新局、體育局、電視台、連平報社(旬刊)、縣新華書店等單位的有關人事工作;負責機關保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紀律檢查等方面工作;部署企事業單位政工人員專業職務資格的評審、考核和培訓工作;總結宣傳思想工作方面的典型經驗,指導企事業單位開展思想政治工作。
(二)理論組
負責理論教育、理論研究、理論宣傳和理論隊伍建設方面的業務工作;組織編寫理論學習、理論教育教材;協助縣委學習中心組的理論學習;組織本部黨員幹部的理論學習;負責有關理論工作部門的聯繫;會同縣委組織部擬訂全縣黨員幹部理論學習計畫;會同縣委組織部做好全縣科級幹部的學習培訓工作,指導全縣黨員幹部的培訓教育工作;負責宣傳文化系統幹部的理論培訓工作。
(三)宣傳組(同掛對外宣傳牌子)
負責黨的方針政策、中心工作任務的宣傳,宣傳國際國內形勢,宣傳各項重大社會活動和組織重大節日的文藝活動,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負責城鄉民眾思想教育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國防教育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全縣性的國防教育活動;負責組織總結宣傳思想工作方面的典型經驗,做好宣傳信息工作;把握新聞輿論導向,做好圖書報刊出版、發行的業務指導和監測工作;負責申報廣播電台、電視台的審核工作;負責與有關新聞出版單位的廣播電視出版部門及有關社會團體的業務聯繫。
(四)文明建設組(對外掛縣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負責擬訂全縣精神文明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和檢查督促民眾性創建精神文明活動工作的落實,對精神文明建設的各種問題進行調查研究,負責種類民眾性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的表彰、考核和管理工作。
(五)黨史辦公室
負責徵集、整理、編纂、研究本縣的黨史資料,運用黨史資料對幹部、民眾,尤其是青少年進行黨的歷史和革命傳統教育。
(六)縣誌辦公室
負責本縣縣誌、年鑑、地情信息資料的收集、編纂、出版和各鎮、各部門專業志工作的業務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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