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算扣除率

速算扣除率指的是採用超率累進稅率條件下,簡化計算應納稅額過程中所運用的一個扣除率。即按全率累進方式計算的百分比與按超率累進方式計算的百分比之差率。採用速算扣除率,目的是為了簡化計征手續,快速、準確地計算應納稅額。我國現行國營企業工資調節稅在稅收法規中有速算扣除率規定,資源稅稅收法規中也曾規定過速算扣除率。

什麼是速算扣除率

由於“率累”時課稅對象的級距都是相對額(率),因此這個數據也只能是相對額(率)。速算扣除率實際上是在級距、稅率不變條件下,全年累進稅率的換算率與超率累進稅率的換算率的差率。以現行土地增值稅的超率累進稅率為例,

扣除項目金額×增值率=增值額

增值額×稅率=稅額

因此,扣除項目金額×(增值率×稅率)=稅額。括弧內的增值率乘以稅率就是換算率。換算率的含義就是將以增值額為稅基的稅率,按相應的增值率換算成以扣除項目金額為稅基的換算率,所計算的稅額是相同的。速算扣除率具有換算率性質,在運用速算扣除率計稅時,一是採用速算扣除數法,用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率求出速算扣除數,從以增值額為稅基計算的應納稅額中扣除得出應納稅額,一是按納稅人的實際增值率×稅率減速算扣除率,求出納稅人適用的換算率,再乘納稅人的扣除項目金額,直接得出應納稅額。

速算扣除率的計算公式

本級速算扣除率=上一級課稅對象的最高核對額×(本級稅率-上一級稅率)+上一級速算扣除率

以現行土地增值稅第2級為例:

本級速算扣除率=50%×(40%-30%)+0=5%

用直接計算法檢驗此速算扣除率的準確性如下:

全率累進稅率的換算率=100%×%40%=40%

超率累進稅率的換算率=50%×30%+50%×40=35%

速算扣除率=4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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