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法律的社會控制/法律的任務

內容介紹

“通過法律的社會控制”或者說社會控制論市胖的法律思想的核心內容。與一般控制論不同,龐德是從社會學的角度提出問題的,人類社會發展使人類活動按一定的社會規範進行,通過某種社會力量使人們遵從社會規範、維持社會秩序的過程,就是社會過程。龐德主張把法律作為社會控制的工具,通過法律實現社會控制,並且把法律作為社會控制的工具加以研究。

作者介紹

龐德是美國社會法學的創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20實際西方法學界的權威人物之一。他出生於一個法官家庭,曾攻讀過植物學並取得博士學位,後受家庭影響轉而學習法律。從1890年起,先後擔任過律師、州最高法院抗訴委員會委員、內布拉斯加州大學法學院院長,辭職後獲該院“巡迴教授”職務。
龐德一生著作等身,截止到1960年,即以發表24本著作和287篇重要論文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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