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黨工委職責
副書記:虞木根 傅鵬躍
委 員:沈世平 廖達華 溫壽明 寧能華 余笑凡
根據《黨章》規定和市委的要求,其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團結、動員、組織黨員和民眾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參與討論決定轄區城鎮建設、管理的措施和辦法,實施城市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城市建設步伐。
(三)討論決定轄區內發展經濟、社會服務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四)對市直機關在街道的機構實行雙重領導;對轄區內的社區建設負全面責任,對轄區的社區服務、衛生、文化、治安、環境等工作行使組織領導、綜合協調、監督檢查職能;對轄區內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黨組織參與地區性、社會性、民眾性、公益性的社會管理和服務工作進行組織、指導和協調。
(五)領導街道辦事處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眾組織,支持和保證他們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開展工作。
(六)加強街道黨組織的自身建設,充分發揮街道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社區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七)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街道幹部的教育、培養、選拔、考核和監督工作。
(八)領導社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九)完成市委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行政職責
主 任:虞木根
副主任:廖達華 黃光林 江能發
街道辦事處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根據市人民政府的授權,對轄區地域性和社會性的工作行使行政管理的職能,其主要職責是:
(一)對街道黨工委和市人民政府負責。
(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市人民政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指示。
(三)指導社區居委會的工作,負責向市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見和要求,處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
(四)負責開展社區服務活動,配合民政部門管理社會救濟、擁軍優屬、社會福利、婚姻、安置等民政事務。
(五)協調民族關係,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民族、宗教等事宜。
(六)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老齡、關心下一代和婦女工作,保護老人、兒童和婦女的合法權益。
(七)配合有關部門搞好轄區內的土地審批、市政規劃建設、城市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城市品位;監督、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八)負責本轄區的計畫生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流動人口進行管理,實施人口計畫生育的綜合治理。
(九)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本轄區的徵兵工作和兵役、預備役登記管理工作,宣傳貫徹黨的法律法規。
(十)負責受理本轄區內居民和單位的投訴,依法處理民間糾紛和矛盾。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社區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全面負責社區管理、服務工作。
(十二)負責制定街道企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積極創辦社區經濟實體,培植財源,發展經濟。
(十三)完成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它任務。
人大工委職責
主任:賴正楷
1、組織代表學習宣傳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保證其在本街道範圍內的遵守和執行;
2、組織代表開展視察、調查、走訪、座談等活動,聽取街道情況匯報,並及時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開展和代表活動情況;
3、聯繫本街道內的各級人大代表,掌握本轄區代表的異動情況,反映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協助代表聯繫選民,了解民情,組織市人大代表向選民述職,接受選民監督;
4、受市人大常委會的委託,對“一府兩院”在街道的派出機構的工作進行監督,督促街道辦事處及有關單位認真辦理代表的建議、批評和意見;
5、對街道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人民民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調研,向市人大常委會和街道黨工委以及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
6、為市人代會的召開做好組織、服務工作。在市人大常委會和選舉委員會的領導下,組織轄區內市人大代表的選舉和補選工作
7、監督轄區內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開展自治活動;
8、辦理市人大常委會及其主任會議和街道黨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