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崔十一弟歸北京

《送崔十一弟歸北京》是唐代詩人李嘉祐所作的一首七言絕句。

詩詞正文

潘郎美貌謝公詩,銀印花驄年少時。

楚地江皋一為別,晉山少水獨相思。

作者簡介

李嘉祐(約719—約781年),字從一,趙州(今河北石家莊趙縣)人。唐玄宗天寶七載(748年)舉進士,歷官秘書省正字、監察御史。唐肅宗至德元載(756年)貶鄱陽令,歷任台州(今浙江台州)刺史、袁州(今江西宜春袁州)刺史,罷任後僑居蘇州。高仲武《中興間氣集》稱其“振藻天朝,大收芳譽。中興高流,與錢起、郎士元別為一體,往往涉於齊梁,綺靡婉麗,蓋吳均、何遜之敵也”。著有《台閣集》,《全唐詩》錄其詩二卷,《全唐詩續拾》補其詩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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