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送客
解釋:為客人送行。
禮儀
結婚送客
結婚送客時“送客”新郎跟新娘站在喜筵場地出口,一般采“男左女右”,而男方雙親必須站在男方之左邊,女方雙親必須站在女方之右邊,雙親也是“男左女右”,新郎和新娘站中間。
訂婚送客
台灣部分地區訂婚儀式中,訂婚宴時新郎跟男方家屬通常等到要出最後倒數第三道菜時,要先行離席而且不得與女方家屬說再見或打招呼,要靜靜的離開。所以通常訂婚是由女方進行送客儀式。如果女方堅持要新郎也要參與送客時,男方家屬也是要先行離開,車子開動後先行離開會場後,新郎繞回宴會場所跟女方一起來送客。訂婚宴上男方親友不能跟女方親友說”再見”或”再來”等,避諱訂婚儀式重來...之類的話。不過,現在由於結婚新人結訂婚儀式多樣且別出心裁,許多不合情宜的禁忌避諱早已式微。
送客禮
送客禮是宴客完之後,新郎、新娘要給賓客帶走的小禮物!一般都是送糖果!現在一般會用糖袋或是精緻的紙盒裝些糖果給客人帶走!新郎、新娘拿著煙盤、喜糖盤或喜糖籃,一般傳統內放有喜糖、香菸、檳榔!現在許多結婚新人則會準備別致的婚禮小物來送客,藉以感謝親友們來參加婚禮以及突顯婚禮的隆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