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人宰吳縣

送人宰吳縣

《送人宰吳縣》是出自晚唐詩人杜荀鶴所作的詩歌。詩人自稱“詩旨未能忘救物”(《自敘》)。同時代的人也讚揚他的詩能使“貪夫廉,邪臣正”(顧雲《唐風集序》)。這首詩就是其代表作。

作品信息

【名稱】《送人宰吳縣》
【年代】晚唐
【作者】杜荀鶴
【體裁】五言律詩

作品原文

送人宰吳縣
海漲兵荒後,為官合動情。
字人無異術,至論不如清。
草履隨船賣,綾梭隔岸鳴。
惟持古人意,千里贈君行。

作品鑑賞

杜荀鶴是晚唐詩人中一位比較關心人民疾苦的詩人。他自稱“詩旨未能忘救物”(《自敘》);同時代的人也讚揚他的詩能使“貪夫廉,邪臣正”(顧雲《唐風集序》)。這首詩就是其代表作。
詩的開頭二句“海漲兵荒後,為官合動情”,詩人就直言不諱地告誡這位到吳縣(今屬江蘇省)去當縣令的友人說:你是在社會久經動亂,連年兵荒馬亂之後去到吳縣赴任的;在這種情況下,當官的應該更多地考慮到老百姓所遭受到的災難,慰問他們的疾苦。“海漲”,即滄海橫流為患,比喻社會的動亂。“合動情”,是說應該動情。這個“情”字,指的是對治下的百姓的體恤同情之心。這從三、四句也可以看出。“字人無異術,至論不如清。”作者進一步說道:撫養人民沒有別的辦法,只要為官清正廉潔就是了,這比任何口頭所講的高明的大道理都更容易解決問題。“字人”即撫養人民。《逸周書·本賢》:“字民之道,禮樂所生。”作者化用此典,翻出新意,強調為官之“清”,亦即廉政,是針對當時吏治的腐敗黑暗而言。晚唐時代,朝廷內部以及朝廷與藩鎮、藩鎮與藩鎮之間,矛盾重重,兵連禍多,人民民眾陷入水深火熱之中;而地方官吏對於百姓的苦難不但不加同情體恤,反而橫征賦稅徭役,害得民不聊生。杜荀鶴對此十分關注,並把這一社會問題反映在他的詩作中:“任是深山更深處,也應無計避征徭。”(《山中寡婦》)“還似乎寧征賦稅,未嘗州縣略安存。”(《亂後逢村叟》)“今來縣宰加朱紱,便是生靈血染成。”(《再經胡城縣》)這些飽含血淚憤怒的詩句,有助於讀者理解“字人無異術,至論不如清”這兩句詩所反映的作者用心的寬厚。如果所有當官的都能把這兩句詩當作他們的座右銘,那么民生就不會有什麼疾苦。“草履隨船賣,綾梭隔岸鳴。”這是即景描寫。
這位縣宰當是從水路去赴任的,詩人仿佛漫不經意地寫出眼見耳聞之情形:水上船家一邊行船一邊出賣自己編織的草鞋;對岸傳來織帛的機梭聲。其實這裡所描繪的水鄉風情中當含有雙重深意:草履布衣,是簡樸生活的像征,作者希望這位縣宰能夠在生活上做到樸素簡儉;同時,也希望他到任之後能夠注意恢復發展當地的生產,重現古代男耕女織,百姓安居樂業的社會局面。結尾“惟持古人意,千里贈君行”,就把這雙重意思明白地表達出來。所謂“古人意”是指歷史上那些政績卓絕的清官所具有的仁民愛物之心。作者在另一首《送人宰德清》詩中寫道:“亂世人多事,耕桑或失時,不聞寬賦斂,因此轉流離。天意未如是,君心無自欺。能依四十字,可立德清碑。”也表達了同樣的意義。
這首送別詩一反過去同類題材詩中的惜另傷離、憤慨於仕宦不遇等種種消極情調,立意高,持論正,確是表達了“未能忘救物”的“詩旨”。

作者簡介

杜荀鶴像
杜荀鶴
(846~904)晚唐現實主義詩人。字彥之,號九華山人,池州石埭(今安徽石台)人。相傳為杜牧出妾之子。出身寒微。曾數次上長安應考,不第還山。黃巢起義軍爆發,他從長安回家。後游大梁(今河南開封),獻詩於朱溫。溫為他送名禮部,得中進士。得第後因政局動亂,復還舊山。受田頵重視,用為從事。田頵敗死,朱溫表薦他,授翰林學士、主客員外郎,患重疾,旬日而卒。杜荀鶴提倡詩歌要繼承風雅傳統,反對浮華,其詩語言通俗、風格清新,後人稱“杜荀鶴體”。部分作品反映唐末軍閥混戰局面下的社會矛盾和人民的悲慘遭遇,當時較突出,宮詞也很有名。有《唐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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