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

基本信息

tuì gēng ㄊㄨㄟˋ ㄍㄥ 退耕

解釋

亦作“ 退畊 ”。 1.謂辭官務農;歸耕。語本《史記·吳太伯世家》:“ 子胥 退而耕於野。” 晉 葛洪 《抱朴子·逸民》:“ 季札 退耕以委之, 老萊 灌園以遠之。” 唐 王績 《晚年敘志示翟處士師正》詩:“無謂退耕近,伏念已經秋。” 明 劉基 《思悲翁》詩:“乾時乏計策,退畊無園田。” 清 周亮工 《庚子重九雜感用古詩十九首韻呈今醉先生並諸同人》之十一:“嘆息硜硜人,退耕悔不早。”
(2).把已改為耕地的土地重新改作林地、牧場、魚塘等用。 賈平凹 《浮躁》十六:“退耕還林,搞多種經營。”《人民日報》1985.3.12:“對退耕還林、還草的應調減徵購任務,退耕的土地可以作為原耕戶的家庭經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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