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節

農民節

蘇魯豫皖邊區第一屆農民節於2008年12月29日在蘇魯皖交界處和豫魯皖交界處的兩個三省莊同時隆重舉辦,這是全國第一個以12月29日為舉辦日的農民節,蘇魯皖交界處和豫魯皖交界處的兩個三省莊成為12月29日農民節的發源地。 2016年3月11日,全國人大代表、河北省永年縣廣府鎮東街村黨支部書記宋福如說,他在2012年、2014年分別提交過建議設立農民節的提案,此次提案的提交,已經是就農民節問題所提交的第三份提案。 2014年,農業部就設立農民節問題(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5974號建議)做了相應答覆。回復稱,該建議對於營造尊重農民、關愛農民的良好氛圍,推動全社會關心關注“三農”問題具有積極的意義。

基本信息

節日來歷

民國三十年三月中旬,第一次全國農林行政會議舉行於重慶,最後會議通過,請中央明定國曆二月五日為農民節,第二年,中央乃命令各地慶祝農民節。民國三十四年,中央又改立立春日為農民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淮海經濟區經濟開發聯合會聯絡處及當地人民政府共同支持舉辦這屆農民節,農民節組委會秘書長王榮華說,縱觀古今中外人類歷史,沒有哪一場改革像中國農村這30年改革一樣,有如此大規模的直接受益人口,改變了一個國家的命運和面貌。在這場改革中,9億中國農民從舊的體制束縛下走出來,不但解決了溫飽問題,還免掉了有2600多年歷史的農業稅。據史載,農業稅始於春秋時期魯國的“初稅畝”,實施至今。溫家寶總理說,在全國徹底取消農業稅,“標誌著在我國實行了長達2600年的這個古老稅種從此退出歷史舞台,這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重大變革”。因此,蘇魯豫皖邊區四省農民聯合倡議將2005年12月29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廢止農業稅的這一天作為農民節、農民日,並選擇在紀念中國農村改革開放30周年和慶祝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召開之際,以及在中國農村改革發展新起點,隆重舉辦第一屆農民節。

過節地方

還有哪些地方設立“農民節”
2006年9月8日中國秦都成功的舉辦了首屆“農民節”.2007年3月2日江蘇常熟蔣巷村向全國發起倡議建立中國農民節,11月1日隆重舉辦了農民節。3月5日,36位人大代表在兩會上議案建立中國農民節。
每年農曆正月十五日左右,是所謂的立春日;1941年三月十二日,當時農林部在戰時首都重慶,舉行第一次全國農林行政會議。出席代表一致認為我國以農立國,農民占總人口百分之七十五以上,應規定節日讓農民紀念慶祝同時舉辦各種競賽頒獎,鼓勵農業改進,當經決議,定每年立春日(國曆二月四日前後)為農民節,呈奉行政院核定公布。
立春的目的是勸農-希望農民為春耕做好準備。立春日當天的主要活動為打春牛;為傳統社會的迎春牛活動,都由各地方官主持,以表示重視農業。春牛以五色紙製成紙牛內裝五穀,鞭打時讓五穀紛紛落地,表示五穀豐收之兆,打春牛的同時口要念:“一打風調雨順;二打地肥雨暄;三打三陽開泰;四打四季平安;五打五穀豐收;六打六契約春。”其它習俗有:喝春酒、吃春盤:芹、筍;取其勤勞、長久、興旺之意。祭春社:祭祀掌管土地的祇神,祈豐收。
中國台灣省將立春這一天定為“農民節”。在台灣,立春前後是島內一期稻最佳的插秧時刻,秧苗場便會非常忙碌,這就意味著春暖花開的季節即將來臨。
陝西省鹹陽市秦都區設立9月8日為“農民節”。“農民節”的設立,可以更好地在全社會創造出尊重農民、關愛農民、關注“三農”的良好氛圍,促使全社會都來關心“三農”,做農民的好兄弟,做農村的好親戚,做農業的好幫手,想農民之所想,急農民之所急。可以促使各有關部門時時不忘“三農”、關心“三農”,掌握農情,體察民生。可進一步激發農民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熱情,加快城鄉一體化建設,從而讓農民生活得更幸福、更舒心、更殷實。
緬甸:3月2日“農民節”
阿富汗:3月21日(阿歷新年)“農民節”。
原蘇聯的節日。每年十月的第二個星期日為“農民節”。
其它如西班牙、坦尚尼亞等國家也有自己國家的“農民節”。
中共十七大代表、湖北省京劇院院長朱世慧建議,把全國人大作出取消農業稅條例的12月29日設立為中國農民節。一方面通過這個節日讓全社會關注農民這個弱勢群體,另一方面紀念中央歷史性地取消了持續2600多年農業稅的功績,意義重大。
王竹森,遼寧省大連市人,祖籍山東莒縣。著名社會學家,社會活動家,中國農民農村問題改革專家。中國企業家協會會員,中國企業文化促進會會員,中國農民節和世界農民節理論倡導者。世界農民節和世界農民聯合會理論創始人。所研究提出的關於建立中國農民聯合會和世界農民聯合會,建立中國農民法,建立中國農民節和世界農民節的理論建議,在一九九二年首屆中國改革大獎賽獲銅牌獎。並被國家體改委收入《中國改革精粹》一書。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頒獎獎,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各大新聞媒體相繼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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