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資金市場

完善的農村資金市場的標誌農村資金市場是農村商品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而完善的農村資金市場則是農村商品經濟發展到較高階段的產物。 因此,未來的農村資金市場應當是多元化經濟利益主體共同參與的市場結第二,統一的、多層次、多功能、開放的農村資金市場體系。 消除農村資金市場的分割狀態,實現資金市場的統一,是保證農村資金整體配置最佳的前提。

農村資金市場建立條件

農村資金市場的建立需要具備資金條件、信用條件和立法條件
(1)資金條件
農村生產責任制的實行和農村經濟政策的放寬,農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大部分農民手中持有的貨幣量增多,便可成為資金市場的資金來源,為農村資金市場的形成提供了物質條件。
(2)信用條件
信用條件包括信用方式和信用工具。我國農村目前出現了多種信用方式,如國家信用、銀行信用、信用社信用、發行股票,金融債券、國庫券等。為農村資金市場的形成提供了初步條件。
(3)立法條件
因為信用關係是一種經濟關係,需要依靠經濟法規來調整信用規範,沒有一定的法規,就難以保證資金市場中信用活動的正常進行。

農村資金市場的特點

資金市場經營資金商品,資金商品的使用價值是資金投入運用有產生利潤的能力;資金商品的“價格”,亦即讓渡資金使用權的代價——利息,其上限是資金利潤率。資金使用者的投資收益須抵償利息支出後有盈餘,它才有動力和能力“求購”資金使用權。由於農業生產經營的低盈利性、長周期性和高風險性,與資金追求盈利性、流動性、安全性相悖,因此,農村資金市場不能不具有以下特點:
1.資金引力小
在市場自發作用下,農村資金市場實際上成為吸收農村資金流向非農產業、城市和大公司的渠道.
2.資金市場價格高
資金外流和民間借貸的高風險,使農村民間資金市場上利率高於農業乃至一般生產型企業的利潤率;這種高利率壓抑了農資金的需求,並進一步加劇了“城市偏向”。
3.資金市場運作不規範
以上特點表明,在農村光靠以盈利為宗旨的商業性金融是遠遠不夠的,光靠不完善的市場無序運作也是不行的。

完善的農村資金市場的標誌

農村資金市場是農村商品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而完善的農村資金市場則是農村商品經濟發展到較高階段的產物。根據國內外資料考察,一個統一發達完善的、能對農村經濟運行起到應有機製作用的農村資金市場應具備以下標誌:
第一,利益調節是農村資金市場運行調節的主體。
以信用為中心的農村資金市場資金融通、配置是否合理有效,資金能否進行良性循環,主要看其是否符合信用運動規律。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經濟利益的共振性。經濟利益是市場機制的基礎,每一個出入市場的當事人無不追求獲取最大限度的經濟利益。資金交易能否完成,就在於交易雙方能否通過交易得到相應的利益。資金市場能否起到既定的機製作用,關鍵在於市場的利率、競爭、供求關係是否能影響當事人的經濟利益,並迫使他們必須作出相應的抉擇。不難構想,假如市場當事人對盈利或虧損持無所謂態度,或者在市場上不允許利率隨供求變化而浮動,不允許競爭喲存在,這種資金市場也就不能起到引導資金合理配置的作用。二是經濟關係的連鎖性。市場是系列經濟相互聯結,環環相扣的整體。只要這一鏈環變動必然會使另一鏈環作出相應的反應,由此市場才能發揮它的機製作用。構成市場機制的主要內容是供求一價格一供求的連鎖推動。競爭的市場狀況總是表現為,一方面供求變動引起價格變動,另一方面價格變動又會引起供求變動,如此不斷地循環下去。這種彼此推動和互相引發的連鎖,構成市場機制的基本內容,而價格和供求則是市場機制的兩個輪子;農村資金市場只有按照這一規律運行,才能起到調劑餘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的作用,才能起到促進農村資金市場運行所達到良性循環的作用,才能真正起到推動農村經濟健康發展的良好功能。
第二,農村資金市場運行要實行利益調節和政策調節相結合。
農村資金市場運行調節的主體是利益調節,其作用是很大的。但是,利益調節也存在值得重視的缺陷。因為市場經濟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信用經濟,信用將滲透到各項經濟活動之中。信用的發展可以有力地促進經濟的增長、效益的提高,但是,也會出現一些矛盾,如資金投向不合理、投量失控,從而引起供需在總量和結構上失衡。農業投資一般具有周期長、風險大的特點,加上我國的人均農業資源擁有量遠低於世界平均水平,不能不更加充分地考慮現有資源開發利用的外部效益。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政府的恰當介入,而僅憑市場利率調節,農業發展很難得到足夠的資金支持。所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村資金市場運行既要充分尊重和運用利益調節的功能,又必須實行利益調節和政策調節相結合,運用政策調節發揮利益調節的正向功能,消除利益調節的逆向作用,對農村資金市場的運行進行恰當的調控。
對農村資金市場進行政策調節,其重點有三個方面:一是為市場經濟中利益調節機制發揮作用提供條件。這裡包括通過總量調控平衡社會要求,穩定貨幣、穩定經濟;通過結構調節克服經濟發展中的薄弱環節,儘可能使經濟發展符合平衡發展的要求。二是適當地調節各方面的利益,通過利益調節來影響資金配置,影響經濟運行。這裡包括利率、匯率的調控等。三是引導規範各經濟利益主體的資金運行行為,使農村資金市場有秩序地運行,主要是建立健全法規制度並保證有效地貫徹執行。總之,政策調節的功能主要在於彌補單純地發揮利益調節功能的缺陷,決不能漠視社會各方面的利益,損害利益調節,它的功能實際上仍然需要通過利益調節來實現。

農村資金市場運行機制的目標模式

我國未來的農村資金市場運行機制,是以市場經濟為背景,適應我國農村經濟發展乃至整個國民經濟發展要求的運行機制。從我國農村經濟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的總趨勢著眼,吸收其它國家的經驗,未來我國農村資金市場運行機制應是多元化經濟利益主體,在微觀激勵與巨觀控制、統一、多層次、多功能和開放的農村資金市場體系中,靈活、快捷、方便、高效地開展資金融通活動。
第一,多元化經濟利益主體共同參與的市場結構。
農村資金市場是一個由多種要素構成的有機統一體。對於資金市場運行來講,最具決定意義的是參與金融交易的雙方,即農村資金市場上資金的供給者和資金的需求者。具體說來包括家庭、集體、政府、企業以及金融機構等不同經濟利益主體,他們共同構成農村資金市場交易活動的主體。
家庭作為農村經濟社會的基本細胞,隨著農村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其所擁有資金總量會持續增長,而其存大於貸的特點決定了家庭將成為農村資金市場主要的資金供給者;農村集體因有較固定的制度約束和較確定的資金來源,隨著組織建設和財務管理的加強,其積累投入功能會顯著增強,也將成為農村資金市場的重要參與者;政府在市場經濟體制中的巨觀調控地位,除了要規範市場參與者的行為外,還要根據國民經濟發展的要求和市場狀況,調整影響資金的流量、結構和流向,從而也成為農村資金市場的參與者;各種金融機構如銀行、信用社;信託投資公司、保險公司、租賃公司等作為金融中介,隨著自身企業化進程的加快,在資金市場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此外,隨著鄉鎮企業以及農村各種新的聯合體勢力的不斷壯大,隨著不合理行業界限的進一步打破,隨著城鄉的開通,農村資金市場必將融合到整個社會主義資金市場中,農村資金市場還會出現其它經濟利益主體,成為農村資金市場的參與者。因此,未來的農村資金市場應當是多元化經濟利益主體共同參與的市場結
第二,統一的、多層次、多功能、開放的農村資金市場體系。
消除農村資金市場的分割狀態,實現資金市場的統一,是保證農村資金整體配置最佳的前提。我國作為一個開發中國家,長時間內資金短缺的局面不會根本改變,所以統一農村資金市場,逐步使市場利率能有效地調節資金的運行,就顯得尤為迫切。而農村生產力發展的不平衡性,農村市場化程度的差異,即使在農村建立市場經濟體制後仍將長期存在,這決定了不同經濟利益主體能夠提供資金和需要獲取資金無論在數量、結構上都存在一定的差異,這就要求未來的農村資金市場必須能滿足各經濟利益主體對資金交易的不同需求,相應的農村資金市場體系必須是多層次、多功能的。據此,可考慮建立一個以政策金融體現國家的農村經濟政策,以農村商業金融為基本信用中介,以民間借貸為必要補充的多層次的農村資金市場體系。在這一體系中,農村政策金融要以實現國家農村產業政策為目標,為利益調節機制難以充分發揮作用而地位又十分重要的農村產業部門籌措低成本、中長期資金,並監督這些資金的有效利用,讓農村政策金融在農村資金市場上發揮導向作用;農村商業金融要接受國家間接調控,以利率為槓桿,通過競爭實現資金靈活地由長余走向短缺,從低效轉向高效,從而強化投資約束,增強資金配置的合理程度,體現風險與利益相一致的原則;民間借貸則要揚長避短,逐步規範化、公開化,充分發揮靈活高效的特點,挖掘社會閒散資金,真正起到拾遺補缺的補充作用。
第三,微觀激勵與巨觀控制的管理體制。
所謂微觀激勵,是指各種經濟利益主體擁有獨立自主的經營決策權,即不論是資金的供給者還是需求者,都能根據市場形勢的變化,以競爭規律作用下形成的反映資金市場供求狀況的利率水平為信號,以利益最大化為原則,獨立自主地做出符合切身利益的決策,這種微觀激勵實質上是一種利益調節。而農村經濟活動的廣泛性,農村產業的多元化趨勢,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又決定了微觀激勵要由不同的金融機構,區別對待不同行業、部門乃至生產項目,採用不同的激勵手段。如對於比較利益低的農業生產的所需資金,可主要由政策性銀行通過優惠利率或貼息貸款等方式提供支持;對二、三產業的資金需求可主要由商業銀行解決,利率完全放開,由市場供求狀況及風險程度決定。利益調節本身所具有的局限性決定了農村資金市場的運行不能單純靠微觀激勵,還必須進行巨觀控制,把微觀激勵與巨觀控制結合起來。對農村資金運行的巨觀控制主要可運用的金融調節手段,一是總量控制,或稱投量控制,改變以往用犧牲農村經濟利益換取城市經濟的發展,用犧牲農業保護工業的發展方式,防止農村資金大量流失,並隨著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在資金上對農業實行總量傾斜,切實增加農業投入,根本改變農業生產的落後狀況。二是結構控制,或稱投向控制,即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從最佳化農村產業結構和農業生產結構的思路出發,區別對待農村不同產業不同部門在資金上的支持,對不同行業不同部門實施差別利率和浮動利率,以體現政策導向。除了金融調節,對農村資金運行的巨觀控制還可通過調整稅收,調整政府支出等財政手段進行,把財政手段和金融手段配合起來使用。此外,在經濟調節手段難以充分發揮作用的領域還可依靠法律、行政的手段加以規範。總之,微觀激勵與巨觀控制的農村資金市場管理體制,一方面能夠使農村資金實現最佳化配置,提高農村資金的使用效益,達到微觀搞活的目的;另一方面能夠防止由於市場不完善以及由於市場調節本身存在著的缺陷而造成農業這一國民經濟基礎產業出現大的波動,保證農村各產業協調發展。
第四,工具多樣、手段先進、信息暢通、交易方便的運作系統。
金融資產工具包括流通中的貨幣、銀行中的支票、匯票、期票,證券公司發行的股票、債券以及政府的公債等,是資金市場交易的實體對象。金融資產工具的多樣化是市場交易活動繁榮的基本條件,未來的農村資金市場必須開放和創造更多的金融資產工具,如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可轉讓提款命令書、現金管理帳戶、信用卡等,以適應不同地區、不同層次經濟利益體對資金融通的客觀需要。而先進的交易手段,如國外已經出現的家庭電腦終端銀行、電話轉帳系統、自動櫃員機、國際電子支付轉移系統,無疑會大大方便資金的融通。此外,建立完善的信息網路以加快信息的傳遞與反饋,更便於為各交易主體提供方便快捷的交易服務。總之,農村資金市場的運作系統要能使各交易主體任意選擇自身所需要的融資工具,靈活方便高效地進行資金融通活動,提高資金的配置效率。

完善和發展農村資金市場方向

(一)從廣度和深度兩方面來進一步發展農村資金市場
1.從廣度上,要全面發展各種資金市場形式,包括直接融資市場、長期資金市場和短期資金市場等。而在近期改革中,應在進一步完善銀行同業短期資金拆借市場的基礎上,著力於開展票據承兌、貼現業務,發展貼現和再貼現市場。
2.從深度上,發展農村資余市場.最主要的是進一步改革利率制度,完善市場機制。利率是資金的價格,利率機制是資金市場的主要機制,利率對資金運動起著導向和調節的作用、為了充分發揮利率對農村資金市場的調節作用.必須在以下幾個方面作進一步的改革:
(1)對農業銀行和信用社實行“有差別”的存、貸款利率政策(如果成立農業信貸銀行,此項改革更實用),克服它們低於民間借貸利率的狀況,藉以提高農業銀行和信用社(或農業信貸銀行)吸收社會資金成本率和利潤率,保證它們能夠進行正常的業務經營。
(2)按照籌資成本、期限、風險及收益的大小確定利率的差別,拉開長、短期資金利率的差距,解決利率差別過小的問題。
(3)擴大農業銀行和信用社(或農業信貸銀行)的利率自主權,適當提高利率的浮動彈性,使它們能夠在中央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和浮動幅度的範圍內,根據資金供求情況的變化,自主地上下浮動。(4)對民間借貸利率要嚴格加強管理。一方面要通過法制手段和行政手段,限制非法的高利貸活動;另一方面要增強農業銀行和信用社(或農業信貸銀行)的輻射面和滲透力,平抑民間借貸利率,穩定農村資金市場。
(二)構造充滿活力的農村資金市場主體
農村資金市場的正常運行,在客觀上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是:市場上的行為主體——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或農業信貸銀行)等必須具有獨立的經濟利益和自主的經營權力,能夠根據市場上利率的變動情況來自主決定其經營方向和規模,自主選擇融資方式,成為內有動力、外有壓力、充滿活力的經濟實體:但是,我國目前還沒有完全具備這些條件,政企不分的狀況還沒有從根本上改變,作為資金營運者的農業銀行還沒有成為真正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經濟實體,在財務、資金、勞動工資、幹部任免與機構設定等方面仍然缺乏自主權,並且還擔負著巨觀經濟的調控職能和社會功能,影響農業銀行參加資金市場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農村信用合作社在恢復“三性”方面雖已取得了一些進展,但是它在經濟上和業務上的獨立性和自立性還不夠高,還沒有辦成真正民眾性的合作金融組織。在這種情況下,大大增加了發展農村資金市場的難度,不僅如此,這裡的困難還在於,形成農村資金市場固然要求農業銀行向商業銀行轉化,實現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而農業銀行實現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又要具備完善的農村資金市場:它們是互為前提條件,互相制約的。要進一步完善農村資金市場,必須在農業銀行向商業銀行轉軌方面加快改革的步伐,達到與之相配套的效果。
(三)建立農村資金市場運行規範化的秩序
我國目前的農村資金市場存在著市場組織形式不規則,組織化水平低,市場空間狹窄、地域分布紊亂,市場擴張能力脆弱、承載外部衝擊的能力低下、法律手段缺乏、市場管理手段和技術落後等弊端,影響了農村資金市場的健康發展。因此,首先,要加強立法,健全管理制度:在已經公布實施的經濟法規的基礎上,應進一步制定一些必要的法規,使農村資金市場的管理逐步實現法律化、系統化、規範化,其次,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網路,加快各地區、各部門、各行業的經濟技術和巾場信息的傳遞和反饋,以便提高資金市場組織的現代化程度:再次,要提高農村和農業對股票市場、債券市場的參與度,使農業企業的融資方式由間接融資向直接融資方式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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