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農業科技園
農業科技園是以市場為導向、以科技為支撐的農業發展的新型模式,是農業技術組裝集成的載體,是市場與農戶連線的紐帶,是現代農業科技的輻射源,是人才培養和技術培訓的基地,對周邊地區農業產業升級和農村經濟發展具有示範與推動作用。為了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同時規範和引導現有各類農業示範園(區)的健康發展,科技部從2001年開始了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的建設工作。
申報農業科技園(區)的條件:
1.滿足農業科技園區的基本要求,園區具有一定規模,總體規劃可行,主導產業明確,功能分區合理,綜合效益顯著;園區有較強的科技開發能力,較完善的人才培養、技術培訓、技術服務與推廣體系,較強的科技投入力度;園區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對周邊地區有較強的引導與示範作用;園區有規範的土地、資金、人才等規章與管理制度,建有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利於引進技術和人才、不斷拓寬投融資渠道的運行機制。
2.已納入地方科技發展計畫,並經過了2年以上建設。
3.園區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對周邊地區有較強的示範、引導和帶動作用。
4.已經成立園區地方協調領導小組,並已建立健全的園區管理機構。
科技部聯合有關部門,成立農業科技園區協調指導小組、指導小組辦公室以及專家委員會,對農業科技園行使巨觀指導、考核以及論證、評審等管理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