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科技園

農業科技園

松原農業高新技術開發區成立於2001年,地處松嫩平原腹地,位於黑、吉兩省四縣(扶餘、榆樹、雙城、德惠)的中心地帶,區位優越,交通便利,面積204平方公里,現有耕地1.3萬公頃。2011年末,全區農業總產值實現14.5億元,比上年增長19.8%,農村人均收入達到7500元。工業總產值實現30.5億元,同比增長35.6%。 建設國家現代農業科技園區是推動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的重要舉措。自2001年啟動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建設以來,全國先後分4批設立了73個國家農業科技園區,有效推動了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成為農業新技術集成創新和套用示範的重要基地;孵化和培育了一大批科技型農業龍頭企業,有效促進了農業產業化進程;培養了一大批新型農民,拓展了農民就業渠道,提高了農民增收致富的能力。 松原國家農業科技園區是松原農業科技水平的集中體現,是在吉林省唯一的省級農業高新技術開發區基礎上建設的,更是吉林省“十二五”期間第一個獲批的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經過10年的建設和發展,松原農業高新技術開發區已建成了一批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比較突出的民營企業。

基本信息

基本內容

農業科技園

農業科技園是以市場為導向、以科技為支撐的農業發展的新型模式,是農業技術組裝集成的載體,是市場與農戶連線的紐帶,是現代農業科技的輻射源,是人才培養和技術培訓的基地,對周邊地區農業產業升級和農村經濟發展具有示範與推動作用。為了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同時規範和引導現有各類農業示範園(區)的健康發展,科技部從2001年開始了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的建設工作。

申報農業科技園(區)的條件:

1.滿足農業科技園區的基本要求,園區具有一定規模,總體規劃可行,主導產業明確,功能分區合理,綜合效益顯著;園區有較強的科技開發能力,較完善的人才培養、技術培訓、技術服務與推廣體系,較強的科技投入力度;園區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對周邊地區有較強的引導與示範作用;園區有規範的土地、資金、人才等規章與管理制度,建有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利於引進技術和人才、不斷拓寬投融資渠道的運行機制。

2.已納入地方科技發展計畫,並經過了2年以上建設。

3.園區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對周邊地區有較強的示範、引導和帶動作用。

4.已經成立園區地方協調領導小組,並已建立健全的園區管理機構。

科技部聯合有關部門,成立農業科技園區協調指導小組、指導小組辦公室以及專家委員會,對農業科技園行使巨觀指導、考核以及論證、評審等管理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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