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教育綜合改革

農村教育綜合改革是指推動中國農村教育為當地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服務的改革實踐。1987年2月,國家教育委員會、河北省決定在河北陽原縣、完縣和青龍滿族自治縣進行貧困地區經濟開發和教育改革實驗,召開會議,部署實施。1988年8月,國家教育委員會決定在實施燎原計畫的縣市中,確定116個縣為全國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實驗縣,為各地提供經驗和示範。實驗旨在通過教育改革, 使教育更好地適應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探索經濟開發與智力開發密切結合的途徑和辦法,使農村各類教育協調發展,互相促進,大面積提高勞動者素質和農村最基層吸收和運用科學技術的能力。

主要內容:(1)確立農村教育要著重為當地經濟建設服務的指導思想。轉變教育觀念,從“應試教育”轉到為當地經濟建設培養人才併兼顧升學的軌道上來。(2)把教育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加強領導。進一步擴大縣、鄉兩級政府的統籌權、決策權,把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納入縣、鄉兩級經濟和社會發展整體規劃。(3)根據當地的資源優勢、產品結構及發展規劃,調整和改革農村教育結構。保質保量逐步普及義務教育;大力發展多層次、多形式、多規格的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統籌,發揮整體效益。(4)改革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調整專業和課程設定。根據當地實際,增設實用技術和管理知識等新專業和新課程;著力培養學生熱愛農村、熱愛家鄉的思想感情和動手能力、操作技能。(6)實行農業科技教育統籌結合。以興農項目為中心, 統籌各方面的力量,實行人才培養、技術推廣、信息服務、生產經營相結合, 形成合力,為農村社會經濟發展建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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