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律師的訴訟權利研究

辯護律師的訴訟權利研究

《辯護律師的訴訟權利研究》是程滔編寫,中國人民公安大學2006年出版的一本書籍。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辯護律師的訴訟權利研究辯護律師的訴訟權利研究
書名:辯護律師的訴訟權利研究

ISBN:781109494

作者:程滔

出版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定價:28

頁數:371

出版日期:2006-10-1

版次: 1

開本:32開

簡介

本書分為上、中、下三個部分,分別系統地論證了律師的職業定位、律師職業屬性、辯護律師的訴訟地位以及有關辯護律師訴訟權利的理論問題。進而闡述了辯護律師刑事訴訟權利現狀,指出了問題存在的根源,論述了如何完善和擴充辯護律師的訴訟權利;最後闡述了如何從立法上、制度上、程式上對辯護律師的訴訟權利進行保障。論文涉及眾多焦點問題,引證資料翔實,立論有理有據,論證邏輯嚴密;結構合理、觀點清晰,語言清晰流暢。不僅具有理論價值,而且對於完善我國刑事辯護制度更具有現實意義。

目錄

前言

上篇 總論

第一章 律師職業

一、律師職業的定位

(一)律師職業的雙重性

(二)律師雙重的社會角色及其衝突

(三)我國對律師的界定及其變化

(四)我國律師角色的錯位

二、律師職業的屬性

(一)律師的獨立性

(二)律師的自律性

第二章 辯護律師訴訟權利的基本理論

一、律師權利的要義

(一)權利制約權力

(二)權利制約權利

(三)權利維護權利

二、律師訴訟權利的理論基礎

(一)律師與司法公正

(二)律師與法治

(三)律師與人權

三、辯護律師訴訟權利的本體研究

(一)辯護律師訴訟權利的概念及其來源¨

(二)被追訴人的辯護權與辯護律師的訴訟權利

(三)被追訴人辯護權的憲法原則

第三章 辯護律師的刑事訴訟地位

一、辯護律師是獨立的訴訟主體

(一)有關辯護律師是否是獨立的訴訟主體的爭論

(二)辯護律師是獨立的訴訟主體

二、辯護律師在偵查階段的訴訟地位

三、辯護律師與被追訴人、公訴人和法官的關係

(一)辯護律師與被追訴人的關係

(二)辯護律師與公訴人的關係

(三)辯護律師與法官的關係

中篇 權利篇

第四章 辯護律師訴訟權利之現狀

一、實踐的困惑

(一)會見難

(二)閱卷難

(三)調查取證難

(四)律師在起訴階段進行辯護難

(五)舉證、質證難

(六)辯論發言難

(七)律師的正確意見被採納難

(八)維護被告人合法權益難

(九)律師得到出庭通知和法律文書難

(十)維護律師自身的合法權益難

二、刑辯難造成的危害和後果

三、根源分析

(一)立法的缺失

(二)制度的缺損

(三)傳統文化排斥

(四)律師隊伍自身的原因

第五章 辯護律師訴訟權利之完善

一、會見和通信權

(一)會見權包含的內容一

(二)我國法律、法規中有關會見權的規定及其評析

(三)律師會見中存在的問題

(四)對律師會見權的完善

(五)通信權

二、閱卷權

(一)我國法律、法規有關律師閱卷權的內容及其評析

(二)律師閱卷中存在的問題

(三)造成閱卷難的原因

(四)律師全面閱卷的必要性

(五)證據展示與卷宗閱覽之選擇

三、調查取證權

(一)法律、法規有關律師調查取證權的規定及其評析

(二)律師調查取證中存在的問題

(三)律師調查取證權的性質

(四)國外有關證據調查之規定及其評析

(五)律師調查取證權的完善

四、對不當的羈押提出異議權

五、抗訴權

六、拒絕辯護權

七、發問權

八、申請延期審理權

第六章 辯護律師訴訟權利之擴充

一、偵查階段的律師辯護權

(一)律師從審判辯護走向審前辯護的歷史演進

(二)偵查階段辯護律師的作用

(三)我國應賦予律師在偵查階段享有辯護權

(四)偵查階段的律師辯護與審判階段律師辯護的區別

(五)程式辯護與實體辯護的區別

二、律師的在場權

(一)律師在場權內涵之分析

(二)律師在場權的訴訟價值

(三)國際公約中有關在場權的規定

(四)歐洲有關律師在場權的案例

(五)律師在場實證研究評述

(六)律師在場程式

三、對偵查機關的管轄提出異議權

下篇 保障篇

第七章 賦予辯護律師職業的特權——權利的保障

一、律師保守職業秘密的特權

(一)律師職業秘密特權的內涵

(二)律師享有職業秘密權利的理論基礎

(三)律師保密特權的價值’中突

(四)與律師職業秘密有關的問題

(五)國外、我國香港地區及國際準則中有關律師職業秘密的規定及評析

(六)律師職業秘密與律師負有的真實義務的衝突

(七)我國律師職業秘密權的缺失

二、律師職業豁免權

(一)律師職業豁免權的內涵

(二)律師免證權與律師職業豁免權的關係

(三)賦予律師職業豁免權的價值

(四)在我國確立律師職業豁免權

第八章 相關配套制度的建立——制度的保障

一、司法審查制度的建立

(一)司法權保障的概念和功能

(二)國外司法審查制度與令狀主義I

(三)我國司法審查機制的建構

二、完善非法證據排除制度?

(一)國外有關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二)確立我國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三、建立證據展示制度

(一)證據展示制度概述

(二)建立我國的證據展示制度

四、完善證人出庭作證制度

(一)完善證人資格制度

(二)明確證人的權利和義務

(三)建立完善的證人保護機制

第九章 刑事訴訟中程式性制裁機制的完善——程式的保障

一、程式性制裁概述

(一)程式性違法和程式性制裁

(二)建立程式性制裁的意義

(三)有關程式性制裁的比較考察

二、構建我國的程式性制裁

(一)我國程式性制裁的方式及存在的問題

(二)程式性裁判的程式

(三)程式性制裁的方式

三、對侵犯辯護律師訴訟權利的程式性制裁

(一)辯護方的程式動議

(二)律師的申請權被侵犯的情形

(三)侵犯辯護律師訴訟權利的制裁方法

第十章 修改《刑法》第306條的規定——立法的保障

一、《刑法》第306條的規定及存在的問題

(一)《刑法》第306條的解析

(二)該規定帶來的危害

二、《刑法》第306條存廢之爭

三、完善我國律師的刑事責任追究制度

(一)國外及我國港台地區的律師懲戒制度

(二)我國律師的懲戒制度

結 語

參考文獻

後 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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