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邏輯思維

辯證邏輯思維

辯證邏輯思維是抽象思維的高級階段或狀態,反映客觀現實發展變化的辯證法,即人們通過概念、判斷和推理等思維形式進一步對客觀事物的辯證發展過程做出正確的反應。

定義

從形式的邏輯思維抽象上升到思維的具體發展過程是以思維抽象為邏輯起點,以矛盾的分析和綜合為中介的主要方法,進而達到思維具體的邏輯終點。這是抽象思維的高級階段,稱之為辯證思維。形式邏輯思維是辯證邏輯思維的必要前提,形式邏輯思維的發展水平影響著辯證邏輯思維的發展。

成年早期在人的一生髮展中具有重要意義,在這一時期,個體的身心發展趨於穩定成熟,智力達到全盛時期,思維方式由形式邏輯思維為主轉為以辯證法邏輯思維為主,思維更加具有相對性、變通性、靈活性、整合性和實用性。

研究發現

佩里(Perry, 1970,1981)對大學生的思維特點進行深入研究,發現從形式邏輯思維為主轉為以辯證法邏輯思維為主至少可以分為三個階段:二元論階段(非黑即白) →相對性階段(比較,黑白共存) →約定性階段(辯
證邏輯思維階段,有自己立場,也能具體分析問題,如對同性戀)

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辯證邏輯思維的發展趨勢是:

1、初一開始掌握;

2、初三處於迅速發展時期;

3、高中時期發展成熟

影響辯證邏輯思維的發展的因素

1、領會和掌握知識的廣度、深刻性和系統系

2、青少年形式邏輯思維的發展水平

3、個體思維品質的獨立性和批判性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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