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特點
紀念園由3部分組成,坐北朝南,依山而建。園門由米色花崗岩製成,門額刻“辛亥灤州革命先烈紀念園”。兩柱書楹聯"此日園林簇錦繡,當年勇烈動山川",背面門額上刻"努力革命",聯為"尺山尺水永留血跡,一花一木想見英風"。前後落款均為"民國二十五年十一月馮玉祥"。
進門西行87米處,是一條規整的南北向軸線,紀念建築物隨山勢一字排開,分布在軸線上。最南端是一座紀念堂,堂北有一座經亨頤撰並書"灤州起義紀略"方碑,碑四面刻字,記述了起義經過。紀念堂和方碑已先後被毀,現已無跡可循。
園門北向有紀念碑,漢白玉制,方首石座,碑高2.85米,碑身正面刻"辛亥灤州革命諸先烈紀念碑",碑陰題為"國民政府優恤灤州殉難諸先烈明令",下署"馮玉祥恭錄"。碑首上鐫青天白日徽和雲朵紋。碑建於長、寬各5米的石台上,台前後有台階。
半山腰處有八棱形石幢1座,幢身正面刻“辛亥灤州革命先烈衣冠冢”。和王金銘等14人的姓名和追贈軍階,幢座各面均有題字。
幢北有一石屏,空白無字,是清代臥碑磨去字跡立在此地的,據傳烈士衣冠葬於其下。衣冠冢以北有一片寬廣各約17米的自然山石斜面,為馮玉祥所書,節錄節錄《禮記·禮運篇》:"大道之行,天下為公"的一段文字。山頂為紀念塔。塔為八角七級密檐式,石砌,通高12.2米。塔座陽面刻馮玉祥題“精神不死”,陰面刻“浩氣長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