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特點
軍事外交是軍事軟實力的重要生長資源,對於營造有利的戰略環境 ,擴大國家和軍隊的國際影響,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立足國情,主動作為,積極開展全方位軍事外交活動,為我軍軟實力增長發揮了重要作用,有效提升了國家和軍隊的國際影響力。面對新的世情、國情,要站在國家外交和國防建設的雙重戰略高度,積極採取靈活務實的軍事外交手段,為增強我軍軟實力、實現國家外交戰略目標提供有力支撐一是雙邊或多邊軍事代表團互訪,即國際軍事人員交往;二是為解決共同關心的軍事問題,國家授權外交代表對外進行雙邊或多邊談判,即國際軍事談判;三是以軍事為內容或目的,根據政府協定對他國提供的人力、物力、財力、智力等援助,即國際軍事援助;四是經政府批准或允許,國家間軍用商品的流通,即國際軍品貿易;五是國家間互通軍情、實行有條件的情報交換與共享,即國際軍事情報合作;六是在軍工領域,國家間進行的科研與生產的分工合作,即國際軍工合作;七是為緩和衝突、維持或恢復和平局面,國際組織通過成員國向有關爭端地區派出軍事人員,即國際維和行動;八是結盟國家間開展的雙邊和多邊軍事外交活動,即國際軍事同盟活動;九是非軍事同盟性質的國際組織,為應對共同面臨的威脅、保障本國和地區安全而展開的一系列軍事合作活動等。
特殊性
軍事外交具有自身的特點規律,具有“慢熱快冷”的特殊性。軍事互信取決於政治互信,增進軍事互信、深化軍事關係往往需要較長的“慢熱”過程;而國家間一旦產生矛盾,“快冷”的往往是軍事關係。
形式
軍事外交形式多樣,但都是國家意志的直接體現,軍事外交的層次、領域、內容都反映國家戰略層面的通盤考慮。軍事外交是軍事力量的特殊運用,具有很強的敏感性。軍隊是軍事外交的主體。與外軍開展聯合演訓,參加海上護航、聯合國維和、人道主義救援等涉外行動,都屬於和平時期的軍事力量運用。安排軍事外交的內容、方式、時機,要考慮國家安全利益和總體外交需要,慎重把握、靈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