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營定義
在現實操作上,掛靠經營 有實質和形式兩種情況:
實質掛靠經營是指,“掛靠者”自行出資購置運輸工具,以“被掛靠者”的名義從事運輸服務活動,並向“被掛靠者”支付一定的管理費用。“被掛靠者”一般為“掛靠者”提供諸如:代辦代繳各種稅費,協調進站發車,協助處理與外市縣有關營運事宜,代辦經營線路審驗、車輛審驗、駕駛員年審、車輛報停等手續,協助結算票款,協助處理行車安全事故並辦理車輛保險,協助處理行車中的治安案件等服務與管理。這種掛靠經營是運輸行業典型的掛靠經營方式。在實質掛靠經營中,較規範的道路運輸企業對掛靠車輛採取統一調度、統一管理、統一結算的公司化經營管理。
形式掛靠經營是指,“掛靠者”以“被掛靠者”的名義從事運輸服務活動,“掛靠者”向“被掛靠者”支付一定的管理費用。“被掛靠者”不為“掛靠者”提供任何服務和管理。這種掛靠經營,在道路貨物運輸行業比較普遍。
經營特點
(1)“掛靠者”的四證統一,即:“掛靠者” 購買車輛的行駛證及使用的道路運輸證、駕駛證、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四證)上的車主、業戶、單位、服務單位都統一為“被掛靠者”的名稱;存在名義車主和實際車主。
(2)“掛靠者”向“被掛靠者”交納管理費;名義車主不參與經營,不獲取收益。
(3)掛靠雙方簽定有關運輸經營的契約或內部協定。
辦理資料
需要資料:1.營業執照正副本。
2.道路運輸許可證正副本。
3.法人身份證。
4.行駛證。
5.登記證書。
6.公章。
7.車相片。
行業潛規則
即將個人購買的車輛登記註冊在一個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名下,通過繳納管理費等費用,名義上作為該企業車輛從事運輸經營。
在雙方簽訂的契約中,除約定個人需交納的各種費用和受到的約束外,幾乎沒有約定掛靠公司應履行的任何義務和責任。此外,公司還要求個人簽訂“承諾書”,承諾車輛在行駛期間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均由個人100%承擔,與公司無任何關係。
除了掛靠管理費,還有不斷上漲的油費及各種過路費,使得貨車司機承擔越來越高昂的運營成本。
為了多拉快跑,不少司機選擇超載超限,雖然明知有巨大的安全風險,但為了增加收入一些大貨司機還是會鋌而走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