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公路路政執是交通行政執法的有機組成部分,是交通行政執法的重要內容,也是路政行業管理過程中不可缺少的中間環節。任何行政管理活動都可以事先管理與事後補救兩個過程。在前一個過程中,行政機關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預先設定行為規劃,主動地乾予社會生活,調整社會關係;在後一過程中,由於相對人對具體行政行為提出不服,有關國家機關必須對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作出維護或撤銷原決定的裁決,從而解決行政爭議。在這兩個過程中,行政執法起著承前啟後的作用,它是前已過程中能夠不可缺乏的中間環節,抓住這一環節,對於把握路政行業管理的全過程,實現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合法化有著重要的意義。管理辦法
為加強對公路及公路兩側非公路標誌的管理,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19日上午,南通市市區路政大隊與市開發區綜合執法大隊召開非標管理工作聯席會議,會議首先對開發區轄區內十餘家廣告經營企業進行了一次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同時通報了近期轄區內因戶外廣告失修而引發的幾起事故。會議要求各產權單位在一周內組織安全自查,發現問題的必須與12月3日前整改到位,逾期不整改的將一律予以拆除。
適用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江蘇省高速公路條例》、《江蘇省收費公路管理條例》
成果
近年來,為切實保障公路安全,最佳化公路執法環境,南通市市區路政大隊精心謀劃、打破傳統,通過加強與地方政府的聯繫溝通,加大與相關執法部門的合作力度,突破單兵作戰的尷尬處境,變部門行為為政府行為,變自抓自管為多部門齊抓共管,取得了良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