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定義
路橋過渡段作為剛性橋台與柔性路堤的結合部位,在結構上是塑性變形和剛度的突變體。
普遍處理措施
因此,必須從過渡段的地基條件、軟基處理方法、填料選擇、壓實標準、質量檢測上採取措施,以減少兩者之間的塑性變形差,實現平穩過渡。由於兩種結構物剛度不同,會引起軌道豎向剛度的突變。因此,必須在路基和橋樑之間設定一定長度的過渡段,使軌道的剛度逐漸變化,並最大限度地減少路橋間的沉降差。
一般規定
1、橋台和橫向結構物基坑的回填工作必須在隱蔽工程驗收合格後才能進行。
2、過渡段範圍的原地面處理應符合地基處理的有關規定。
3、過渡段A組填料與其他填料層應與相鄰的路堤及錐體同時施工,並將過渡段與連線路堤的碾壓面按大致相同的水平分層高度同步填築並均勻壓實。在填築壓實過程中,應保證橋台、橫向結構物穩定、無損傷。
1、過渡段施工前,應根據場地情況,採取相應的防排水措施。
2、過渡段台背回填料表面應按設計要求採取措施防止地表水滲入。
3、過渡段台背與回填料之間應按設計要求設定防排水層。
4、過渡段A組填料與其他填料與相鄰路堤填料之間的反濾層應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
5、過渡段坡腳兩側、路堤底部的縱橫向排水措施應符合設計要求。
6、 過渡段路堤兩側防護砌體的施工應在地基和路堤變形穩定後進行。宜與相鄰路堤的防護砌體施工相互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