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最小填土高度

路基最小填土高度

路基最小填土高度是指保證路基處於乾燥或中濕狀態的最小填土高度。為了保證路基的強度和穩定性,一般應保證路基處於乾燥或中濕狀態,填土高度應根據臨界高度並結合公路沿線具體條件和排水及防護措施等加以確定。

背景

我國地域廣袤,西部山巒起伏,東部多為平原及低緩丘陵。平原微丘區往往人煙稠密,耕地密布,土地價值較高。高速公路在平原微丘區通過時,路基以填方為主,路基填料來源較少。填土高度過低,易因地下水位及行車荷載作用,對路基造成不利影響,導致路基路面出現病害、使用壽命減短。填土高度過高,則路基土石方數量較大,占地面積較大,造成建設費用和土地資源的浪費。因此,確定合理的路基填土高度,是高速公路安全運營的保障,也能避免公路建設以及土地資源的浪費。

最小填土高度影響因素

高速公路沿河及受水浸淹的路基,路基高度應高出 1 /100 的洪水頻率的計算水位加壅水高、波浪侵襲高和 50 cm 安全高度。一般路段路基高度應不受地表積水及地下水的浸潤影響。同時,路基設計時應綜合考慮項目所在區域的地形、地貌,通道分離立交設定情況,以及路基填料情況、排水系統等因素確定路基填土高度。

其中主要是三方面:

由路床頂面乾濕狀態確定的最小填土高度

為了保證路基的穩定,路基設計時路床頂面應保持乾燥或中濕狀態。即要求路床頂距地下水或地表積水的距離不小於乾燥、中濕狀態所對應的臨界高度。

由路基受力狀態確定最小填土高度

路基是公路的承重主體。路基承受行車荷載作用,主要應力作用在路基工作區範圍之內。為滿足輪載在地基中引起的變形和剪應力要求,需對路基受力範圍內的填料加強碾壓,以提供足夠的強度和應力擴散能力。

由中央分隔帶排水需要確定最小填土高度

降雨量較大的地區,中央分隔帶應設定完善的防排水設施,保證雨水滲入後能及時排除,避免對路基造成不利影響,降低路基路面承載能力。中央分隔帶內部宜設定由防水層、縱向排水滲溝、急流槽和橫向排水管等組成的防排水系統。要保證橫向排水管能將中央分隔帶水順利排除,則路基高度要保證中央分隔帶橫向排水要求。

最小填土高度的確定

路肩邊緣距原地面的高度,應滿足一定的要求,即路基最小填土高度,其值應根據當地氣候、地質、水文、土質等情況確定,一般路基最小填上高度如下:

砂性土:0.3~0.5m:粉性土:0.5~0.8m;黏性土:0.4~0.7m。

挖方或填築路堤有困難的地段可加深邊溝,使路肩邊緣距邊溝底面的高度符合上述規定。當路基填土高度不能滿足上述規定時,則應採取相適應的處理措施,以保證路基的強度與穩定。沿河受水浸淹路基的高度應高出路基設計洪水頻率計算水位加壅水高、再加波浪侵襲高度以上0.5m。

路堤填土施工通常採用水平分層填築和縱向分層填築兩種方法。水平分層填築法應每填一層壓實到規定值後再填。縱坡大於12%的路段應採用縱向分層填築法,將士沿縱坡分層,逐層碾壓密實。路堤填土施工程式依次為取土,運輸、推土機初平、平地機整平、壓路機碾壓。施工要領是控制每層填料布料均勻,松鋪厚度不超過30cm,在最佳含水量條件F碾壓。

填石路堤的施工要領是填石路堤應分層填築分層碾壓,整平應採用大型推土機輔以人工進行,松鋪厚度應控制在60cm以內,接近路堤設計標高時應改用上方填築。土石路堤施工要領是含石量超過70%時整平應採用大型推土機輔以人工,含石量小於70%時可土石混合直接鋪築。松鋪厚度應控制在40cm以內,接近路堤設計標高時應改用土方填築。粉煤灰路堤施工程式依次為基底處理、粉煤灰儲運、攤鋪、灑水、碾壓、養護、封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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