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型設定
一副牌,除去大小王外一共 52 張牌,四個人玩,每人 13 張。
牌型分為:單張,對子,三張,四張和四連張(如: AKQJ 、 4321 ,但 KA2 不能連牌),沒有花色區別。
單張大小順序為: 2>A>K>Q>…..5>4>3。
對子大小順序為: 22>AA>KK>QQ>…..55>44>33。
三張大小順序為: 222>AAA>KKK>QQQ>…..555>444>333。
四張大小順序為: 2222>AAAA>KKKK>QQQQ>…..5555>4444>3333。
四連張大小順序為: AKQJ>KQJ10>…..5432> 432 A 不同牌型不能比較大小。
遊戲規則
出牌順序
第一輪隨機定先出牌者,以後每輪子都是贏的先出,逆時針方向出牌。 輪自己發牌時,只要自己手上有大過桌面上的牌,就必須要出牌。(由系統判斷,如果自己手上有大過桌面上的牌,則判斷為不能 PASS ,必須出牌)。 第一個先出完牌時,遊戲結束。
有下列特殊情況,遊戲結束: A 、發牌後,出牌前,當其中一玩家手中有四張 2 時; B 、發牌後,出牌前,當其中一玩家手中沒有一張 2 、 A 、 K 、 Q 、 J 中的任何一張時(全小)。
每局記分規則
先出完牌者,被記為 0 分。 沒有出完牌的,按一局遊戲結束時手中剩下牌的張數決定:剩下 1—7 張時,其被記分數為剩下牌的張數;剩下 8---9 張時,則被記分數為剩下牌數的張數乘以 2 ;剩下牌的張數為 10—12 張時,則被記分數為剩下牌數的張數乘以 3 ;如果剩下牌的張數為 13 張時,即遊戲結束時手中的牌一張沒有發出去,則被記為 13*4=52 張。 特殊情況記分: A 、發牌後,出牌前,當其中一玩家手中有四張 2 時,其餘玩家都將被記 52 分; B 、發牌後,出牌前,當其中一玩家手中沒有一張 2 、 A 、 K 、 Q 、 J 中的任何一張(全小)時,其餘玩家都將被記 52 分; C 、當有當其中一玩家手中有四張 2 的同時,而另外其中一玩家手中又沒有一張 2 、 A 、 K 、 Q 、 J 中的任何一張(全小)時,全小牌型的其餘玩家將被記 52 分。 個人累計被記分達到或者超過 100 分,則一盤遊戲結束,也可自行設定,默認為 100 分。 積分規則
一盤遊戲結束時,最後被記分值為最後累計記分按四捨五入規則取整(為十的整數倍)。 一盤遊戲結束時,累計記分值最少的沒有超過 4 分,即四捨五入後記分值為 0 分,則其他玩家的最後記分值要分別乘以 2 。 一盤遊戲結束時,累計積分最少的沒有被記過分,即最後記分值為 0 分,則其他玩家的記分值要分別乘以 3 。 設最後記分值分別為 A 、 B 、 C 、 D ,則 A 玩家的積分為:( B-A ) + ( C-A ) + ( D-A ); B 玩家的積分為:( A-B ) + ( C-B ) + ( D-B ); C 玩家的積分為:( A-C ) + ( B-C ) + ( D-C ); D 玩家的積分為:( A-D ) + ( B-D ) + ( C-D )。
遊戲評價
桂林跑牌流行於 “山水甲天下”的桂林一帶是用撲克牌去掉大王小王組成的牌,它融智慧與娛樂為一體,深受當地人民的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