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登程

趙登程是一名法官,歷任八路軍班長、排長、連長、作戰參謀、作戰股長、營長。

人物履歷

登程,1920年生,河北定縣人。
1938年參加八路軍。
1939年加入中國共產黨。
抗日戰爭時期,歷任八路軍班長、排長、連長、作戰參謀、作戰股長、營長。
解放戰爭時期,歷任華北野戰軍第3縱隊團參謀長、團長,第63軍司令部作戰處處長。
1950年12月任空軍第8師參謀長。
1951年任志願軍空軍第8師參謀長、第一參謀長。回國後,任空軍航空兵師副師長兼參謀長。
1961年任空降兵第15軍43師師長,後任空軍第8軍副軍長。
1968年2月任公安部領導小組成員。
1968年12月任“中央專案審查小組第3辦公室”副主任。
1970年6月任公安部核心小組成員、革委會副主任。後任國防科工委工作組副組長。
1972年10月被關押審查。
1983年11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1955年曾被授予空軍上校軍銜。曾獲三級獨立自由勳章、二級解放勳章。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1983)中刑字第276號
公訴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分院檢察員塗斯春。
被告人:趙登程,男,現年63歲,河北省定縣人。原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某部副軍長,“文化大革命”中任公安部領導小組和核心小組成員,“中央專案審查小組第3辦公室”副主任。現在押。
辯護人:北京市法律顧問處律師趙玉林。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分院以被告人趙登程積極追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進行犯罪活動一案,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公開審理,聽取了公訴人支持公訴的發言;審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告人的供述,辯護和最後陳述;聽取了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核實了與本案直接有關的證據,查明被告人趙登程犯罪事實如下:
被告人趙登程於1968年12月擔任“中央專案審查小組第3辦公室”副主任後,即按照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謝富治“抓組織”、“追後台”的授意,夥同原公安部副部長李震,指使專案人員對中國科學院經濟研究所見習研究員周慈敖等人進行逼供,製造了“中國(馬列)共產黨”假案,誣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朱德是這個“黨”的“書記”,國務院副總理陳毅是“副書記兼國防部長”,李富春是“總理”,董必武、葉劍英、李先念、賀龍、劉伯承、徐向前、聶榮臻、譚震林、王震等是成員,並誣陷他們“裡通外國”,“準備武裝叛亂”,要搞“政變”。1969年4月,被誣陷的朱德等領導人當選中國共產黨第九屆中央委員會委員,有的當選政治局委員,趙登程對辦案人員說:“‘八大’王明選為中央委員,‘九大’王效禹選為中央委員,不是垮台了嗎?!不要動搖,繼續搞下去!”1969年8月,謝富治被迫決定將“中國(馬列)共產黨”假案的材料封存,趙登程還指令把國家經委一幹部的保姆於光鳳關押,進行批鬥,追逼交代“中國(馬列)共產黨”假案的材料。於光鳳被迫害致死。
1967年4月6日,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康生的妻妹,中央政法幹校政治部副主任蘇枚服安眠藥自殺身死。康生、曹軼歐硬把蘇枚的自殺說成是“反革命謀殺”,致使該校副校長石磊、醫生聞伯俊無辜被拘押。1968年5月趙登程主管此案後,強迫石磊、聞伯俊的家屬和“知情人”提供“石磊一小撮謀殺蘇枚”的罪證。同年6月28日,趙登程、李震給康生和曹軼歐寫報告,編造蘇枚案是石磊“策劃主謀”,由聞伯俊“以醫療為掩護”,“有計畫搞的一個陰謀案件”。同時,趙登程以“有參與謀害的嫌疑”為由,報謝富治批准,對該校醫生宋公田、段學思大搞刑訊逼供,製造了一個“石、聞、宋反革命集團謀殺蘇枚”的假案,致使石磊、聞伯俊、宋公田、段學思等人被關押多年;朱林甫等60多名幹部和家屬受到株連,石磊之妻谷敏,聞伯俊之妻吳群被關押多年,段學思之妻國淑琴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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