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璉

趙璉,男,元朝時期人物,字伯器,趙宏偉之孫。

基本信息

元朝官吏

趙璉,字伯器,趙宏偉之孫也。至治元年,登進士第,授嵩州判官。再調汴梁路祥符縣尹。入為國子助教。累遷湖廣行省左右司郎中。除杭州路總管。杭於東南為劇郡,地大民夥,長吏多不稱其職。璉為人強毅開敏,精力絕人,吏莫不服其明決,而不敢欺。浙右病於徭役,民充坊里正者,皆破其家。朝廷令行省召八郡守集議便民之法,璉獻議以屬縣坊正為雇役,里正用田賦以均之,民鹹以為便。有盜誘其同惡,持刃出市,斫人以索金,市民乃戶斂以予之,人無敢言者。璉曰:“此不可長也。”遣卒掩捕之,盡戮諸市。逾年,召拜吏部侍郎。杭人思之,刻其政績於碑。歷中書左司郎中,除禮部尚書。尋遷戶部,拜參議中書省事。出為山北遼東道廉訪使。是時河南兵起,湖廣、荊襄皆陷,而兩淮亦騷動。朝廷乃析河南地,立淮南江北行省於揚州,以璉參知政事。璉方病水腫,即輿疾而行。既至,分省鎮淮安,又移鎮真州。

張士誠為亂,突起海濱,陷泰州。興化,行省遣兵討之,不克。乃命高郵知府李齊往招諭之。士誠因請降,行省授以民職,且乞從征討以自效。遂移璉鎮泰州,璉乃趣士誠治戈船,趨濠、泗。士誠疑憚不肯發,又覘知璉無備,遂復反。夜四鼓,縱火登城。璉力疾捫佩刀上馬,與賊斗市衢。賊圍璉,邀至其船,璉詰之曰:“汝輩罪在不赦,今既宥爾誅戮,又錫以名爵,朝廷何負於汝,乃既降復反邪!汝棄信逆天,滅不鏇踵。我執政大臣,豈為汝賊輩屈乎!”即馳騎奮擊賊,賊以槊撞璉墜地,欲舁登其舟,璉真目大罵,遂死之。其仆揚兒以身蔽璉,亦俱死。及亂定,州民收其屍,歸殯於真州。事聞,賻鈔三百錠,仍官其子錡。

弟琬,字仲德,仕至台州路總管。至正二十七年,方國瑛以舟挾琬至黃岩。琬潛登白龍奧,舍於民家,絕粒不食。人勸之食,輒瞑目卻之,七日而死。

明朝官吏

趙璉(1415—1484)字仕瑛,號復庵。浙江縉雲五雲鎮人。北宋開國宰相趙普後人。明英宗正統十二年(1447)舉人。天順七年(1463)仕南京監察御史。憲宗成化六年(1470)代理南京都察院事,彈劾不避權貴,因耿直忤俗得不到提拔。後任湖北荊州知府,省刑罰,伸冤屈,薄賦役,興學校,政績斐然。時流民萬人進入境內,趙璉一一予以安置。境內發生饑荒,設法賑濟,受惠者達萬家。荊州是明太祖子遼王封地,由其子孫世襲。當時遼王朱豪墭奢華無度,大修王府,搜刮民脂,役使民丁,使當地人民蒙受災難。趙璉上疏建議,今後各地王府應為五十年一修,以減糜費,朝廷奏準,成為定製。趙璉由此得罪分封各地的諸王,引起他們痛恨。遼王設法向朝廷誣陷趙璉,趙璉聞知後就辭職回鄉。著有《復庵集》、《公餘集》、(台中草》、《閒時吟》等。 詳見縉雲《趙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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