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1966年畢業於河北北京師院中文系,一直從事中學教育工作,先後任教師,教導主任,副校長,1985年任邯鄲四中校長。在任校長期間,大膽改革,獨創了一套完整的管理體系,即“十大工作制”;校長負責制,目標管理制、計畫落實制、法規保證制、崗位責任制、教師聘任制、上崗補貼制,考核獎懲制,總結表彰制、檔案記載制。
作品及獲獎
他的論文《論“十大工作制”》經省領導批示在《河北教育管理》首刊上登載向全省推廣,他所管理的學校被評為市級文明單位,被市委市政府命名為“依法治校先進單位”、“知識分子工作先進單位”,“綜合治理先進單位”,被市政府定為“德育示範校”,被省教發定為“藝術教育示範校”國家級群體活動先進單位,國家級社會實踐活動先進單位。升學率在全市參評的二十三所重點中學中名列榜首。
他本人被評為市優秀校長,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1994年1998連續兩屆被評為市優秀專業技術拔尖人才。1998年他又當選為河北省人大代表,邯鄲人大常委會常務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