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新[明朝吏部尚書]

趙新(約1381~1461),字日新,號養齋,富陽人。出身貧寒,刻苦好學。永樂乙酉(1405)鄉薦入太學,與修《永樂大典》,授工部屯田司主事,督儲轉餉,籌劃有方。宣德四年(1429),擢吏部稽勛司郎中,後巡撫江西。公勤清慎重,王振專權,不事阿順,下獄,尋釋。正統十四年,命巡撫山東及直隸、鳳陽等四府,以賑濟失業之民。景泰初,進吏部尚書,以老致仕。

趙新(約1381—1461),字日新,號養齋,明富陽靈峰里(今漁山鄉)人。出身貧寒,刻苦好學。永樂三年(1405)鄉試中舉,鏇入太學讀書,參與纂修《永樂大典》。後任工部屯田司主事,辦理糧餉儲運事宜,籌劃有方。宣德四年(1429年),擢升吏部稽勛司郎中、右侍郎,居官以“勤、清、慎”著稱於世。不久,巡撫江西,在任內,於綜核吏治,表彰廉潔,懲治貪污;清理漕運,平均勞役,賑濟饑民等事,均能悉心辦理,惠政在民。十年之間,致力興利除弊,聲譽之隆,與當時名臣于謙、周忱相埒。 時,司禮監宦官王振(太監)明英宗朱祁鎮所寵信,獨攬朝政,擅作威福,以聲色犬馬誘惑英宗追求享樂,不問政事,朝廷中許多公卿大臣對王振百般逢迎,以圖保全自己的祿位。獨趙新與吏部尚書王直、兵部侍郎于謙諸忠臣不願阿附權貴,常與王振進行針鋒相對的鬥爭。王振為排除異已,構罪下王直、趙新於監獄。直至正統十四年(公元1449年)“土木之變”時,王振為亂兵殺死,趙新才得以出獄,被重新起用。 明朝中期,賦稅、勞役繁重,連年自然災害,貧苦農民紛紛逃荒。正統十四年(公元1449年),趙新奉旨巡撫山東、直隸、鳳陽等府,招集流亡者,恢復生產,使百姓安居樂業,人民“頌其德者,如出一口”。明景泰初,晉升任吏部尚書,改官南京,以老致仕。不久,他年老退休,病逝於家,終年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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