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四年(1878)授查地委員,奉吉林將軍命,率隨員一行、兵丁500至阿克敦城地方勘察土地。時阿克敦城榛蕪未刪,多有盜賊。他一面招集地戶開墾,許以建城設官;一面派兵清剿,保衛地方。墾戶恃以無恐,方始紛至沓來。荒務局設於江東葦子溝(今江東村)。拓荒伊始,墾農多無力置地,他因勢利導,斷然變通科賦,實行優惠政策,引進吉林大戶遷敦墾殖。設治後頒布“三七升科賦辦法”(開十餉,升科七垧),四方地戶雲集,至光緒十一年(1885)放荒2.3萬垧。
光緒六年奏準阿克敦城設知縣一員,巡檢、訓導、外委各一員。趙敦諴於光緒七年首任知縣,始監造城郭,光緒八年竣工。城築土為牆,頂復厚木板,磚砌垛口。城周長5里,城門5座。每座城門樓上有敦諴親題城門名於門額上。東門曰迎旭,南門曰來熏,西門曰邑爽,小西門曰德勝,北門曰棋辰,四周護城河深1丈。
趙敦諴精於武備,匪蹤日少。自光緒五年至十年,辦匪盜案12起,人犯20起。斷案公正,民皆悅服。他熱心教育,放荒時即設“教諭”,劃出“學田地”,辦書塾,立縣試,造就人才。
敦化地方病(克山病)流行頗盛,百姓多興跳神治病,他常傳巫神問罪於大堂,破迷信,倡國醫,救民於災疫。
光緒十六年(1890)以政績遷雙城廳通判。光緒二十七年(1901)復任敦化知縣。趙敦諴兩度任敦化知縣,政績昭著,深受百姓愛戴,稱其為“趙大老爺”。離任時,百姓將其官靴留下,懸於城門樓上,以示其德政。
光緒二十九年(1903)趙敦諴病逝,浮厝於城隍廟後院。1936年由其長孫媳李桂馨護靈柩經圖們、朝鮮清津港渡歸籍,安葬於山東萊陽視家樓陵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