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1.09—1985.08雙鴨山市師範學校普師專業學習;
1985.08—1988.02 雙鴨山市光明國小教師;
1988.02—1989.06 雙鴨山市四方台區經濟計畫科科員(其間:1987.06—1989.06 雙鴨山市教育學院政治專業在職大專學習);
1989.06—1993.03 雙鴨山市四方台團區委副書記;
1993.03—1993.10 雙鴨山市四方台團區委書記;
1993.10—1996.10 雙鴨山市四方台區勞動局局長;
1996.10—1997.02 雙鴨山市四方台區東榮辦事處黨支部書記、主任;
1997.02—2001.11 雙鴨山市四方台區委常委、東榮辦事處黨支部書記、主任;
2001.11—2002.09 雙鴨山市四方台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02.09—2005.02 雙鴨山市四方台區委常委、副區長(其間:2001.03—2003.07 黑龍江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在職大學學習);
2005.02—2006.10 雙鴨山市四方台區委副書記;
2006.10—2010.04 雙鴨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其間:2004.03—2007.01 黑龍江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
2010.04—2010.12雙鴨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2010.12—2011.04 雙鴨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調研員;
2011.04—2015.09 雙鴨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調研員,市就業局局長;
2015.09—2016.07 雙鴨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委委員,市就業局局長;
2016.07—2018.06 雙鴨山市畜牧獸醫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8.06—2019.02 雙鴨山市農委黨委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8月17日,雙鴨山市農業委員會黨委書記趙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2月,經雙鴨山市委批准,雙鴨山市紀委監委對雙鴨山市農業委員會黨委原書記趙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趙傑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購物卡;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招聘錄用公益性崗位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國家就業專項資金占為己有,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索取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不能說明來源,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
趙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漠,毫無黨性原則,政治上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經濟上貪婪成性,大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雙鴨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雙鴨山市監委委務會議審議並報雙鴨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趙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