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場[詞語概念]

趕場[詞語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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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場,又叫趕集。中國民間風俗,流行全國各地。福建、廣東、浙江沿海人多半叫“趕虛(趕圩,虛天)”;南方很多省份叫“趕場”,北方叫“趕集”,雲南叫“趕街”,嶺南一帶叫“趕務”。各地叫法不同。

基本解釋

1、[go to market;go to a fair] 〈方〉∶趕集。

上街趕場。

2、[be on rush to give performance elsewhere] 須於同一天到不同地方去表演的演員,在一個地方表演完畢之後趕緊到另一個地方去表演。

3、四川、湖南、貴州等地方言,與北方人說的趕集、湘贛地區說的“趕墟”、客家人講的“趕圩”意義相同,又稱“趕街”,湘桂粵一帶稱為“趕鬧子”。

引證解釋

1. 猶趕集。

李劼人《大波》第三部第三章:“但凡趕場日子,再不濟事的鄉鎮,紅鍋飯鋪,都要開張。”

洪深《女人女人》第三幕:“今早趕場的時候,我隨便在藥攤子上一問,就買到啦。”

2. 演員下戲後,同一天內趕到他處另演一場。

相聲《文昭關》:“他一個地方掙一塊二,他不夠吃的呀。怎么辦呢,他趕場。這兒唱一出,趕到另外一個地方,再唱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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