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主席從國會代表中選舉產生,主席對越南國會負責並向國會報告工作。國家主席的任期與每屆國會的任期相同。當國會任期屆滿時,主席應任職至新國會選出新主席為止。國家主席有權出席國會常務委員會的會議。在必要時,國家主席有權出席政府會議。現任越南國家主席為阮富仲,於2018年10月23日當選。
職權
根據《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憲法》(越南語:Hiến pháp nước Cộng hòa xã hội chủ nghĩa Việt Nam)第七章,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主席有下列職權:
1、公布憲法、法律和條例;
2、對人民武裝力量(越南語:lực lượng vũ trang nhacirc;n dacirc;n )發布命令和主持國防安全委員會;
3、向國會提出選舉、任免副主席、總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人民檢察院總檢察長的建議;
4、根據國會或國會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任免副總理、部長和其它政府成員;
5、根據國會或國會常務委員會的決議,宣布國家戰爭狀態,發布大赦令;
6、根據國會常務委員會的決議,宣布全國或局部動員;宣布全國或部分地區的緊急狀態;
7、在10天的期限內,向國會常務委員會提出審查關於第九十一條第八項、第九項規定的有關問題的國會常務委員的條例、決議的建議;如果條例或決議仍然被國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但主席仍不同意時,可由主席提交國會會議作出決定;
8、任免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員,人民檢察院副總檢察長及其它成員;
9、決定武裝力量高級官員的銜級稱號,決定國家外交人員和其它的銜級稱號,決定獎章、勳章和其它國家榮譽稱號;
10、任免或召回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特別全權外交代表,接受外國特別全權外交代表;代表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與外國元首談判或簽署國際條約;
11、決定越南公民資格的授予、撤銷或剝奪;
12、簽發特赦的法令。
現任國家主席
阮富仲(Nguyễn Phú Trọng)。1944年生於河內市東英縣東會鄉。政治學博士。1983~1996年曆任《共產主義》雜誌黨建部副主任、主任、編委會委員、黨委副書記、書記、副總編輯、總編輯。1994年1月在越共七屆七中全會上補選為中央委員。1996年8月至1998年2月任河內市委副書記。1997年12月在越共八屆四中全會上當選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1998年3月任中央理論委員會副主席。1999年8月至2000年4月任中央政治局常委。2000年1月至2006年6月任河內市委書記。2001年11月起兼任中央理論委員會主席。2001年4月在越共九大上再次當選中央政治局委員。2006年4月在越共十大上當選連任,同年6月當選國會主席。2007年7月連任國會主席。2011年1月,在越共十一大上當選越共中央總書記。2016年1月在越共十二大上再次當選越共中央總書記。2018年10月23日,越南第十四屆國會第六次會議投票選舉越共中央總書記阮富仲為新一任國家主席。 曾於1992年、1997年和2001年訪華,2003年10月率團赴北京出席中越兩黨理論研討會。2007年4月、2011年10月、2015年4月、2017年1月訪華。
歷任國家主席
越南民主共和國主席
第1任 胡志明(Hô Chí Minh)1946年3月2日—1969年9月2日 越南勞動黨(當時改名為越南勞動黨)
第2任 孫德勝(Tôn Đức Thắng)1969年9月3日—1976年7月2日 越南勞動黨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主席
第1任 孫德勝(Tôn Đức Thắng)1976年7月2日—1980年8月30日 越南共產黨(越南勞動黨於1976年恢復原名)
代主席阮友壽(Nguyên Húu Tho)1980年3月30日—1981年7月4日 越南共產黨
國務委員會主席
第1任 長征(Trùóng Chinh)1981年7月4日—1987年6月18日 越南共產黨
第2任 武志公(Võ Chí Công)1987年6月18日—1992年9月22日 越南共產黨
主席
第2任 黎德英(Lê Dúc Anh)1992年9月22日—1997年9月24日 越南共產黨
第3任 陳德良(Trân Dúc Lùóng)1997年9月24日—2006年6月27日 越南共產黨
第4任 阮明哲(Nguyễn Minh Triết)2006年6月27日—2011年7月25日 越南共產黨
第5任 張晉創(Trương Tấn Sang)2011年7月25日—2016年4月2日 越南共產黨
第6任 陳大光(Trần Đại Quang)2016年4月2日—2018年9月21日 越南共產黨
代主席鄧氏玉盛(Đặng Thị Ngọc Thịnh)2018年9月23日—2018年10月23日 越南共產黨
第7任 阮富仲(Nguyễn Phú Trọng)2018年10月23日—今 越南共產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