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服:應當寫作復。官吏遭喪守孝,服未滿而起用,稱為起復。後來服滿起用,一般稱做起復。詳細解釋?
起服、起復:《紅樓夢》第116回:將來老爺起了服,生恐又不能遂意了。又,等老爺起復後再贖也使得。“起服”與“起復”都是喪事術語,指喪事後期的程式。起服是起除喪服的意思。古代親人亡故,相關親屬都要穿上孝服,按照親疏程度,孝服分為五等,稱五服。現在喪事簡辦,一般是把親人安葬完畢,即可“起服”了。福建莆田民間還保留起服的詞語與程式。“起服”的程式,大體是參與喪事的人員,回家而未進家門之前,必須把所佩戴的各種表示哀悼的裝飾全部去掉,並且還要在預先燃起的火堆旁邊繞上一周,以便把身上邪穢之氣消除掉,重新進入正常的生活。但是,民間有時用到“起服”,卻又轉到了“集聚團結”的意義上了。如說“一厝人起服”。這裡的起服,或當作“沾(騎)合”。不過在說別人家集聚起來為“起服”,實際上帶有惡毒的詛咒,暗含著罵人的意思了。?
“起復”與“起服”是相伴的程式。古代為官,遭遇父母亡故稱“丁憂”,屬於家庭重大事項,依禮制規定,必須主動向朝廷報告,辭歸守制三年(實際時間為27個月);守制期滿,再向朝廷申請重新起用,官復原職,故稱為“起復”。莆田話里民間所說的當指“起服”,而不是“起復”,因為後者只與有官職者相關,一般平民則無“起復”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