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2008年度能繁母豬保險工作意見

為加強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以市政府分管領導為召集人,畜牧、財政、人保公司等部門組成的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協調解決能繁母豬保險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市畜牧局負責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組織協調及防疫與技術鑑定工作。 (二)加強宣傳發動,強化考核力度,確保能繁母豬保險工作順利推進。

一、組織領導
生豬生產是農業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農民收入的重要來源。發展生豬保險特別是能繁母豬保險,對穩定生豬生產、幫助養殖戶分散轉移風險、提高生豬產業防災防疫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加強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以市政府分管領導為召集人,畜牧、財政、人保公司等部門組成的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協調解決能繁母豬保險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各鄉鎮、街道要迅速成立相應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分工,積極推進能繁母豬保險工作,充分發揮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更好地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二、開展內容
各鄉鎮、街道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核實能繁母豬承保數量,切實做到應保盡保。要堅持農戶繳費原則,在先收取農戶應交保險費基礎上,再實施見費出單。鑒於能繁母豬保險工作量大面廣,涉及到千家萬戶,為方便農戶按時續保,防止出險後農戶未投保而利益受損的情況發生,可由各鄉鎮、街道畜牧部門集中力量開展對能繁母豬存欄量進行逐村、逐戶的摸底、登記造冊和保險宣傳動員工作的同時,代收取農戶自交的12元保費。對未投保的養殖戶,在兌現能繁母豬直補資金時,一併做好宣傳和動員工作,力爭在12月10日前實現能繁母豬保險應保盡保目標。
為充分調動畜牧、財政部門工作積極性,人保公司對通過發放直補資金、辦理投保的每頭能繁母豬按2元的標準支付代辦費,原補助措施不變(即每頭能繁母豬1元的標準支付畜牧代辦費,鄉鎮、街道的承保率達到80%以上的,每頭追加1元的代辦費)。
三、組織協調
(一)各有關部門要在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切實把中央關於能繁母豬保險的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市畜牧局負責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組織協調及防疫與技術鑑定工作。要積極加強與市財政、中國財保赤水支公司的溝通協作。加大疫情監測,建立疫情報告制度,負責向中國財保赤水支公司提供防疫、免疫接種預防、災害疾病死亡情況等相關信息;協助中國財保赤水支公司對能繁母豬進行承保前的鑑定、統一標識工作,對死亡母豬進行鑑定並出具專用文書,防止騙賠、詐賠等道德風險的發生。
市財政局負責補貼資金的撥付與監督,要按照保費補貼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對保險補貼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分賬核算,確保專款專用;按保險工作進度及時撥付補貼資金;對保費資金的理賠和管理過程進行財政監督。
中國財保赤水支公司負責保險業務辦理,確保經營數據真實、費用控制合理、資金流向明晰、理賠快速便捷。為市畜牧局開展保險的組織、宣傳、協調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經費。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能繁母豬的防災、防疫工作。加強對理賠服務的管理,做到快速查勘、快速理賠,確保養殖戶在5個工作日內拿到理賠款,及早恢復生產。
(二)加強宣傳發動,強化考核力度,確保能繁母豬保險工作順利推進。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新聞媒體,進一步向廣大養殖戶宣傳中央關於扶持能繁母豬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使廣大養殖戶充分認識到能繁母豬保險是黨和國家支持“三農”的重要舉措,了解實施能繁母豬保險在分散轉移養殖風險中的積極作用,消除農戶投保顧慮,充分調動廣大養殖戶參保積極性。成立聯合檢查考評組,對各鄉鎮、街道2008年的能繁母豬保險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對措施有力、承保效果好的鄉鎮、街道給予表彰獎勵,推動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順利開展。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