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市關於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旅遊、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旅遊、新聞出版、著作權發展規劃,推進相關領域體制改革,推動多元化文體廣電旅遊服務體系建設。
(二)管理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旅遊、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指導文學藝術及影視創作與生產,歸口管理全市重大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活動和廣播電視宣傳、旅遊宣傳活動;統籌安排國家劃撥的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旅遊事業經費,規劃、指導重點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旅遊設施建設;管理廣播電視節目收錄和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審查、監督、檢查在廣播電視台中播出的自辦節目內容和質量,監控、核准廣播電視台傳播的衛星廣播電視節目;負責全市的文化遺產調查、保護、傳承、申報和開發利用,管理、指導博物館、紀念館、陳列館規劃建設和對外開放工作;負責對全市性文藝、體育、旅遊社團組織的資格審查和管理;受理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旅遊項目申請、審報;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旅遊行政許可審批,負責對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旅遊和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行政執法檢查,查處行政違法行為;指導鄉鎮(街道)文化服務中心工作。受上級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旅遊部門委託,管理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旅遊對外事項和對外交流與合作。
(三)根據國家巨觀政策、法律法規和發展規劃,擬定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旅遊出版物產業發展規劃,制定鼓勵市內外各方面社會資本投資文化體育廣播電影旅遊出版物產業的積極政策,招商引資,促進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旅遊出版物產業健康發展;負責對出版物內容、網際網路出版活動、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審核報批、監督管理;審核、管理有關組織、個人開辦的博物館、陳列室及民間收藏,歸口管理文物市場;查處文物行政違法行為。
(四)擬定市內外旅遊市場開發總體方案,組織實施全市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國內外重點旅遊市場促銷活動;組織、指導旅遊產品的開發建設,培育和完善旅遊市場;管理、指導鄉鎮旅遊工作和全市旅遊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指導旅遊企業、事業單位的旅遊安全,參與旅遊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審核、申報A級景區、星級飯店創評。
(五)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領導班子
宋秋萍,局長。負責主持全局工作,具體分管財務、招商引資、固定資產投資工作,協助黨組書記分管人事,聯繫市電視台。
李方濤,副局長。分管文體廣電旅遊政策法規的宣傳貫徹、執法監督、人力資源培訓和社會體育事業。具體分管政策法規科,聯繫市體育中心。
袁春平,副局長。分管文化旅遊市場的現場監督管理、旅遊行業標準化建設、信訪接處、文化旅遊安全工作和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具體分管文化旅遊市場管理科(赤水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科,聯繫市新華書店。
張涌,副局長。分管機關事務、旅遊資源保護與旅遊產品開發建設,旅遊產業發展規劃,旅遊市場開發及旅遊信息化建設工作。具體分管辦公室和文化旅遊產業發展科
袁江,副局長。分管文物文博、廣播電影電視及其他文化傳媒的市場管理和導向監督,廣播電影電視的社會服務體系建設及社會事業發展。
具體分管廣播電影電視管理科,分管市文館所、博物館,聯繫網路公司。
陳蘭,副局長。分管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管理申報、民眾性文化活動開展和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具體分管文化體育管理科、市文化館和圖書館。
三、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職責:負責督辦、綜合協調有關工作;負責文秘、信訪、普法、安全、保衛、人口計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檔案、保密、機關制度建設等有關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會計、後勤保障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職責:負責文體廣電旅遊政策法規的宣傳貫徹;承擔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本行業的行政執法檢查工作;查處文體廣電旅遊行政違法案件;指導文體廣電旅遊業法制建設和文化、旅遊體制改革;制定全市文體廣電旅遊教育培訓總體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文體廣電旅遊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本系統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和旅行社導遊員、其他從業人員資格證的培訓考試工作;組織實施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
負責人:�建新
(三)文化體育管理科(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科)。
職責:制定、組織、實施全市文化遺產保護髮展規劃和體育事業規劃,編制我市文體廣電市場、新聞出版經營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申報國家、省、遵義市、赤水市級文物保護單位、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的組織、審核、報送工作,發展文物文博事業;申報挖掘、發展民間文化遺產和特色傳統體育項目,指導開展社會文化體育和學校文化體育活動,管理、指導社會文化、體育組織,組織、指導全市大型文化體育活動;負責指導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四落實”工作;負責對外文化體育交流工作。負責審查並監督資料性出版物的出版發行,監督、指導印刷單位的經營活動及其印刷內容和音像複製單位的著作權工作,維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負責人:徐偉
(四)廣播電影電視管理科。
職責:依據國家、省、市關於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的法律法規條例政令和有關方針、政策精神,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廣播電視播出、轉播機構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事業建設和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宣傳管理,對廣播電影電視播出放映機構進行管理、監督、檢查和監聽監看,對衛星廣播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共播出視聽節目實施監督、管理、承辦廣播電視行政複議、應訴工作,指導鄉鎮(街道)文化服務中心廣播電影電視工作,組織開展農村公益性電影放映活動。
負責人:傅忠
(五)文化旅遊產業發展科。
職責:組織、指導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旅遊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審查、指導全市重點旅遊的規劃開發建設;負責文化旅遊產業發展的政策研究,申報、初評和指導旅遊區(點)的等級評定,負責旅遊項目庫的建設和重點項目的審核、申報及監督檢查,負責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指導旅遊產品和旅遊商品的開發,負責文化旅遊產業發展的各項統計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旅遊市場開發規劃和年度宣傳促銷計畫,組織赤水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組織實施市內外旅遊市場重大促銷活動,組織、指導客源市場信息調研及對策研究;負責赤水旅遊網站建設、運行及旅遊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擔組織策劃市內大型文化娛樂活動,挖掘、開發文化旅遊產品,承擔赤水對外文化旅遊宣傳資料、畫冊、音像專題片的策劃、編制和傳送、傳送工作。
負責人:馮莉莉
(六)文化旅遊市場管理科(赤水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
職責:負責文化、體育、音像、廣播電影電視、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營業性演出、出版物、旅遊經營等的市場準入許可,以及便民事項的審查、報批和發證工作;負責藝術品展覽和非營業性演出的管理;監督文物執法和文物的發掘、保護、利用,監督、指導各類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經營場所單位和新聞出版的依法經營;負責相關的統計、年報工作,組織實施和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各類市場監管的專項行動。
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各類旅遊景區(點)、度假區、旅遊住宿、餐飲、旅行社(公司)、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計標準、服務標準,指導和向上申報經營國內旅遊業務的旅行社、旅遊公司,指導申報、審批旅遊賓館的星級評定。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指導旅遊企、事業單位的旅遊安全工作,參與旅遊安全事故的處理,組織指導旅遊責任保險、管理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