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有關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老幹部工作的部署,負責全市離退休幹部的巨觀管理。(二)指導全市離退休幹部的政治理論學習,配合市委組織部抓好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指導、督促、檢查各縣(市、區)各單位落實離退休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四)指導全市主退休幹部在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中發揮作用,宣傳表彰老幹部的先進人物和先進事跡。
(五)根據市委的部署,負責組織市直副地級以上離退休幹部的參觀考察活動和參加市委、市政府召開的形勢通報會及其它重要會議、活動。
(六)負責辦理全市離休幹部榮譽證書和全市副地級以上老幹部逝世訃告上報、登報審核工作。
(七)指導全市老幹部工作部門工作,開展老幹部工作理論探討、調查研究、宣傳表彰、培訓教育、信息信訪等工作。
(八)負責贛州老幹部休養所、老幹部活動中心、贛南老同志大學的管理,指導各縣(市、區)各單位老幹部活動中心(室)、老同志大學(學校)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