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公安局

贛州市公安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受市政府、省公安廳雙重領導。職責是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管理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簡介

贛州市公安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受市政府、省公安廳雙重領導。各縣(市、區)設有公安局(分局),在鎮、鄉、街道設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別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

內設機構

贛州市公安局設有政治部、指揮中心、辦公室、國內安全保衛支隊、治安警察支隊、刑事警察支隊、經濟犯罪偵查支隊、交通警察支隊、特警支隊、巡警支隊、戶政處、出入境管理處、法制處等20多個機構。分別承擔有關業務工作。

主要職責

公安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區委、區政府、上級公安機關的指示,指導全區公安工作。
(二)掌握全區公安工作情況和有關信息,綜合分析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情況,研究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對策措施。
(三)負責對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偵察,對境內外敵對勢力、反動社團、黑社會組織等的偵控和基礎調查工作。
(四)主管全區各類刑事案件、經濟案件的偵查和禁毒緝毒等工作。
(五)指導全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的建設,負責經濟民警隊伍的管理。
(六)主管並指導全區公安機關的安全防範工作,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組織、協調對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工作。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七)組織實施對來本區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重要會議、大型活動的安全警衛工作,負責對全區公安機關警衛業務的指導。
(八)主管全區出入境工作。
(九)主管全區城鄉道路交通安全,處理交通事故,維護交通秩序,組織實施對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等,負責本區轄區國道和省道的交通管理工作。
(十)主管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內河水上治安管理。
(十二)負責全區消防管理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十三)組織實施全區公安科技工作;規劃全區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負責全區技術防範工作和社會公共安全產品的管理。
(十四)負責對全區的國際網際網路、計算機專用安全產品、重要單位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申辦網咖等的管理,依法查處涉及計算機系統的違法犯罪案件。
(十五)管理全區公安機關經費、通訊、裝備、被裝等保障工作。
(十六)負責全區公安隊伍建設、民警教育訓練和宣傳等工作。
(十七)分析隊伍狀況,研究制訂全區公安隊伍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警務督察;監督全區公安機關執法活動;查處違紀案件。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局 長:胡滿松
副 局 長:明經科、余學明、饒小明郭訓東、陳富江、董傑 、盧永基
政治部主任:李偉雄

地址

贛州市章貢區建國路6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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