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伐爾,P.

賴伐爾,P.

賴伐爾,P.法國總理、民族叛徒。1883年6月28日生於沙泰勒東一小店主家庭。曾就讀於里昂大學和巴黎大學。畢業後當律師,不久進入政界,1903年參加法國社會黨,1920年退出。此後成為右翼政治家。1914~1919、1924~1927年當選眾議員,1927~1940年當選參議員。1925~1939年曆任公共工程、司法、勞動、外交部長等職,1931年1月~1932年1月、1935年6月~1936年1月兩次組閣。任總理和外長期間,曾簽訂《法國和蘇聯互助條約》。

賴伐爾,P.

正文

賴伐爾,P.法國總理、民族叛徒。1883年 6月28日生於沙泰勒東一小店主家庭。曾就讀於里昂大學和巴黎大學。畢業後當律師,不久進入政界,1903年參加法國社會黨,1920年退出。此後成為右翼政治家。1914~1919、1924~1927年當選眾議員,1927~1940年當選參議員。1925~1939年曆任公共工程、司法、勞動、外交部長等職,1931年1月~1932年1月、1935年6月~1936年1月兩次組閣。任總理和外長期間,曾簽訂《法國和蘇聯互助條約》,同時積極推行綏靖政策。1935年與義大利簽訂《羅馬公約》,與英國簽訂《霍爾-賴伐爾協定》,公然出賣衣索比亞人民利益,助長義大利法西斯的侵略氣焰。因遭到國內外輿論強烈譴責,被迫於1936年初辭去總理一職。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支持H.P.貝當上台。法國淪亡後,任維希政府副總理(1940年7月12日~12月13日),因內部矛盾一度離職。在A.希特勒支持下,1942年4月出任總理,此後一直左右貝當政府。1943年通過“義務勞動制”,將75萬法國工人強制送往德國服苦役。法國光復後逃亡西班牙等國,後在奧地利被捕。1945年10月 9日被巴黎高等法院以叛國罪判處死刑,15日被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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