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酒國土資源管理所

簡介

賣酒國土資源管理所是興業縣國土資源局其中一個垂直管理的行政執法派出機構,原名為賣酒土地管理所,2002年6月更名為賣酒國土資源管理所,於1996年1月直屬於興業縣國土資源局。

職能

1、負責轄區範圍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和基本農田保護區的規劃管理。
2、組織土地後備資源的調查開發。
3、協助搞好國家、集體建設用地、農民建房用地及各類臨時用地管理和土地有償使用工作。
4、做好日常地籍管理、土地執法監察工作。
5、調處土地糾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6、嚴格執行財經紀律,正確合理收費、用費。
7、堅持文明管地,服務規範、工作有序。

便民服務

單位法定代表人:任勇同志
地址:位於賣酒鎮開發區南面,單位辦公樓占地面積4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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