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縣人民政府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基本信息 部門全稱:賓縣人民政府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農業綜合開發方針、政策及條例,擬定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現資金管理規章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制定全縣農業綜合開發的總體發展戰略,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上報、下達並組織實施項目年度計畫。

(三)統一管理和統籌安排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撥款、借款、有償資金回收、財務核算及決算。

(四)組織考察、論證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按規定和程式選項、定項和向國家省、市申報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檢查在建項目執行情況,組織檢查和配合國家、省、市對竣工項目的檢查驗收。

(五)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和申報,負責國家批准立項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擴初設計編制。

(六)負責實施項目法人制、項目工程招標制和項目監理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資金統計管理及項目計畫執行情況,監督檢查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組織收集和積累有償資金。

(八)研究制定農業綜合開發利用外資的總體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庫建設,為農業開發立項提供前期科學依據。

(十)負責指導全縣農業綜合開發幹部隊伍及專業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

(十一)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的調查研究工作,不斷改進和完善農業綜合開發總體思路和管理機制。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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