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賓縣財政局隸屬於賓縣人民政府,現有職工190人,職能股室18個, 主要負責全縣財政工作,貫徹執行財務制度,按照政策組織財政收入,保證財政支出,管好用活財政資金,促進工農業生產發展和各項事業發展;培訓財會人員,提高科學理財的素質和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嚴肅財經紀律,提高經濟效益;積極開發財源,為振興縣域經濟服務。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會計法規及有關方針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參與制定全縣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縣鄉兩級政府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縣與鄉鎮、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二)擬定財政、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和財務、會計管理的法規草案;制定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度;監督彩票發行及收益的使用。
(三)編制全縣年度預決算草案;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決)算及其執行情況,並組織預算執行分析及其各類報表;管理縣級各項財政收入,管理縣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資金;管理有關政府性資(基)金。實行預算內外收支統一管理,綜合運用地方財力;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上報行政事業性收費立項,管理收費、罰沒票據。
(四)組織財政收入,協調國稅、地稅收入計畫均衡入庫,負責徵收契稅、耕地占用稅,罰沒收入、行政性收費、資金收入和預算外資金。
(五)管理全縣財政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管理政府採購工作;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收支。
(六)辦理和監督縣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中央和省、市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市級財政投入的各項發展資(基)金和風險金,並參與項目的審議評定;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
(七)執行國家、省、市頒布和擬定本縣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編制縣級年度國有資產經營預決算,擬定國有資產收益管理辦法;負責企業國有資產清產核資、產權界定、產權登記、、國有股權管理、產權糾紛調處和資產流失查處等工作;負責指導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和資產評估業務。
(八)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資金;凝定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九)執行政府外債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參與研究擬定地方金融、政府債務及彩票政策,管理和監督縣政府的內外債務;辦理和監督政府主權外債轉貸業務。
(十)貫徹執行《會計法》,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政府總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管理和指導全縣會計工作,培訓財會人員,參與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工作,並負責考試前的培訓;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負責會計委派工作。
(十一)監督地方稅收法規執行情況,監督全縣財政收支和縣直各部門的財務活動;檢查財政政策、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和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查處違反財經紀律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支進行稽查,開展治理亂收費、亂集資、亂罰款工作。
(十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財政系統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制定財政幹部培訓計畫;負責財政調研、財政信息、財政文告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三)承辦上級部門及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財政局設20個職能股室,名稱、編制、職位設定及職責如下:辦公室: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信訪信息、秘書、機要、保密事項、檔案管理和辦公自動化等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起草領導講話、報告和重要檔案;負責局內大型會議及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管理綜合調研、財政信息、財政宣傳和新聞發布;參與財政政策研究;負責落實督辦、檢查、反饋領導交辦公室;協調各股室間有關事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老幹部管理工作;負責人事勞資管理工作,負責黨委日常工作;負責車輛、安全、財務管理工作。
預算股:負責組織財政收入;編制縣鄉預算和決算;負責人員工資管理;負責預算執行綜合分析和預測;研究制定縣鄉財務管理政策和辦法。
國庫股:負責執行國家金庫管理條例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擬定全縣國庫管理方面的有關規定和辦法;負責總預算會計和預算外會計核算工作,監督管理部門預算執行;負責全縣財政資金的調度和預算內外收支會計結算;審核、匯總、批覆縣級部門決算,編制全縣財政總決算;同意管理縣級財政在銀行開設的賬戶;組織和協調國債對付工作,研究和推進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綜合股:負責編制預算外資金、罰沒資金、行政性收費收支的預算和決算;組織徵收預算外資金、罰沒收入及行政性收費並解繳入庫,編制相應收入計畫;審批並監察各執罰部門辦案經費;負責全縣非經營性罰沒收費票據管理的與發放;監督彩票的發行和收益的使用;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治理亂收費、亂集資、亂罰款工作。
農業稅徵收管理局:負責農業稅、農業特產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的徵收管理並檢查其稅收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制定全縣農業稅收征管計畫,編制農業稅收決算;組織辦理農業稅災欠減免的具體事宜;組織指導全縣農村稅費改革工作;負責農業稅磚管員及其經費管理。
經濟建設股:負責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管理部門和單位預算內外收支出指標;對資金使用追蹤問效,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建設項目管理和財政投入資金管理。
農財股:負責研究擬定財政支農政策;參與研究制定鄉鎮企業發展規劃;制定農業企業和鄉鎮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管理農業企業、事業財務;管理縣直農口事業經費,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研究提出財政支持分管部門事業發展的項目,參與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支持建議,監管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參與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企財股:負責參與全縣工業、商業、外貿、縣社、物資、糧食、等系統產業政策的研究工作;研究和擬定國家與企業分配關係和有關政策;組織實施並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國有企業財務制度;管理企業發展資金,參與企業發展項目的審議評定,負責項目資金的審核;負責企業政策性虧損補貼、貸款貼息的指標管理及資金的追蹤問效;監督管理企業下崗職工補助資金的使用;參與國有企業的租賃、拍賣、兼併、破產管理、組建企業集團和實行股份制等項改革工作並相應制定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對地方非金融機構財務監督管理,管理縣政府內外債和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及外國貸款工作。參與貸款項目的調研、論證;代表縣政府擬定利用外債的管理辦法並與有關部門和項目單位簽署轉貸協定;知道、監督貸款項目的財務管理;負責貸款項目的提款報賬和貸款資金支付,監督貸款資金的使用與回收,審核匯總款項目決算;負責糧食專項資金的監督使用與回收,審核匯總貸款項目決算;負責糧食專項資金的監督使用,制定資金管理辦法;提出分管部門事業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監管部門預算執行;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財源建設工作指導股: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中長期財源建設發展規劃;參與研究擬訂全縣財政收入增收政策;研究擬訂和組織實施財政支持開發區建設和吸引社會投資政策;負責組織整合財源建設項目,編制財源建設項目扶持計畫;組織落實和申報爭取財源建設項目扶持資金;負責財源建設專項資金管理及跟蹤問效工作;定期對財源建設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金融管理股:負責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財政金融管理政策;負責全縣投融資平台建設與管理工作;承擔政府及開發區投融資項目及業務的相關工作;負責財政下崗職工小額貸款擔保業務及管理工作;負責財政金融政策諮詢及投融資風險評估相關工作。
績效評價股:擬訂全縣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標準和實施辦法;建立健全全縣財政預算績效評價體制機制;建設、管理全縣財政績效評價信息資源資料庫和網路體系;負責全縣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檢查指導;開展全縣財政重點支出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推進緩解縣、鄉財政困難工作的績效評價。
信息中心:負責與上級主管部門區域網路及各類專線的網路維護與管理;負責縣鄉財政系統區域網路的建設和管理;承擔財政系統套用軟體的套用推廣工作;承擔全縣財政業務資料庫建設和財政信息服務;負責財政局機關信息化建設的實施和技術服務;負責局機關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保密管理與維護工作。
會計稅政股:貫徹實施國家會計法規和稅收政策;負責全縣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及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監督指導全縣會計基礎規範及會計電算化工作;負責對單位會計核算及會計信息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情況檢查工作;負責財政非稅收入及企業稅源調查工作,對財稅征管工作程式及其合規性進行核准監督;負責全縣企事業單位建賬監管及代理記賬業務管理工作。
監督法規股:負責監督全縣各部門對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財政收支管理工作,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建議;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及稅政法規問題及案件;接待和處理財政監督方面的來信來訪;監督本局內設機構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及局屬事業單位財務收支管理情況;指導全縣財政監督業務工作。
文行股: 承擔全縣教育、科技、文化以及行政(政法)、事業單位等方面的財政財務管理工作,具體包括:部門預算、決算編制;財務收支計畫審核;各類資金申報批撥與監管;擬訂並實施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按規定承擔義務教育、科技發展以及政法經費保障工作;研究制定並推進落實相關部門財務管理體制改革辦法及措施,不斷提高管理水平,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社會保障股: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殘聯等方面的財政財務管理工作;管理全縣社會保障、城鎮農村低保、優撫對生活就業再就業以及醫療衛生支出;承擔社會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就業再就業資金財政監管工作;審核編制相關部門年度財務收支及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研究制定和推進落實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改革等相關措施及辦法,不斷適應新形勢的需要。
縣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負責研究制定政府採購政策、制度和辦法;編制和發布政府採購目錄,制定政府採購計畫,管理政府採購資金;審定供應商準入政府採購活動,受理政府採購投訴,組織代理資格;負責管理和監督政府採購活動,受理政府採購投訴,資質政府採購人員培訓;負責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管理工作及小汽車定編和審批。
縣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縣國有資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綜合性檔案的起草,承辦交辦的各項事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全縣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和辦法;參與審核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方案和授權經營公司章程,辦理授權經營手續,對資本運營機構重大決策和年度經營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負責產權制度方面的政策落實;負責對國有資產評估項目的立項、確認管理;負責對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產權登記、產權變動審批、財產清查登記、產權糾紛調處、資產流失查處工作和國有資產的股權管理;負責組織建立全縣國家投資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的統計、檢測報告制度和統計評價指標體系及會計報表的統計、匯總、監測和分析工作,組織開展企業效績評價工作,建立資料庫;制定和實施國有資本保值增值考核方法;對政府指定的國家投資企業占有、使用、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或減值結果進行計算。核實確認;負責擬訂全縣清產核資的政策以及有關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日常清產核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