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簡介
清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入上海法政講習所。1911年,賈士毅從明治大學法政科畢業,獲政學士,同年回國被授法科舉人,末代“洋翰林”,這也是張之洞的發明。民國成立後進入北洋政府財政部,任庫藏司司長、會計司司長,民國九年(1920年)至十六年(1927年),任鎮江關監督;1921年,他又作為專門委員出席了華盛頓會議。
十六年(1927年)至廿一年(1932年),任國民政府財政部賦稅司司長,十七年六月,參加全國經濟會議,任稅務股委員;廿一年,任財政部常務次長,後任立法委員,並曾任交通銀行商股監察人。
在賈士毅擔任江蘇省財政視察員時,他就開始進行調查和資料蒐集,繼續晚清的財政研究。當年他編著了《江蘇財政調查報告冊》(2冊),這是民國初年一份很重要的財政調查報告。當時,賈士毅還耐心地搜羅史料,幾年後寫成《民國財政史》,厚達1800多頁。張元濟看到手稿後大為佩服。
從1927年起,賈士毅任上海銀行公會書記長,同時兼任中央大學和中央政治學校經濟系教授。在以後的幾年里,他陸續出版了《關稅與國權》、《關稅與國權補遺》和《國債與金融》等專著,對當時中國的財政、稅收、外債和關稅等問題做了全面描述。
由於他掌握的資料最多,所以充分了解當時中央和地方的財政情況。 在1934年國民政府第二次全國財政會議上,議定了五項《劃分省縣收支原則》。1935年,當時的立法院又通過和公布了《財政收支系統法》,確定了財政收支系統分為中央、省(市)和縣(市)三級,縣市財政由此成為獨立收支系統。
從1932到1934年,商務印書館陸續出齊《民國續財政史》(共有七冊),共3100多頁,規模遠勝過原書,堪稱巨著。不過,在1934年之後,國民政府的財政制度繼續在變化。1942年,國民政府在第三次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對已經建立起來的分稅制財政體制進行了改動,將全國財政劃分為國家財政與縣自治財政兩大系統,省級財政併入了國家財政,三級分稅制改成了兩級分稅制。
作為富有經驗、又有學識的財政專家,賈士毅一直在當時中國經濟系統中扮演重要角色,並靈活地周旋於政府部門、商業銀行和大學等多個領域。(以上部分語段引自梁捷)
廿二年(1933年)至廿七年(1938年),擔任湖北省財政廳廳長,整理湖北省財政;卅二年(1943年),任江蘇省財政廳廳長;卅四年(1945年)任湘鄂財政金融特派員。後去台灣參與籌設逢甲學院(今台灣逢甲大學),並擔任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