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分
按貸款期限的長短,可以將貸款分為短期貸款和中長期貸款。
1)、短期貸期限在1年或者1年內(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為臨時貸款),其特點是期限短、風險小、利率高,通常以“放款”的方式發放,主要用於滿足借款人對短期資金的需求。
2)、中期貸款期限都在1年以上(不含1年),五年以下(含5年),其特點是期限長、利率高、流動性差、風險大。
3)、長期貸款為5年以上(不含5年)貸款
管理
第一節 定義與原則
一、定義
開發銀行中長期貸款的貸款期限和寬限期是針對某一具體貸款項目來確定。
(一)貸款期限:是指某一貸款項目從第一筆貸款發放日到最後一筆貸款本金回收日,債權、債務關係終結的時間段。
(二)寬限期:是指某一貸款項目從第一筆貸款發放日至第一筆貸款本金回收日之間的時間段。
二、確定貸款期限和寬限期的原則
貸款評審過程中,要根據以下原則確定項目貸款的期限和寬限期。
(一)符合監管規定
凡是監管部門對貸款期限已做出明確規定的,我行與客戶約定貸款期限時,貸款期限必須符合監管規定。
(二)貸款期限上限控制
評審人員應根據貸款期限上限控制指標,合理設計融資結構和與客戶約定償債資金來源,不得隨意突破貸款期限上限。
(三)根據償債能力測算期限
貸款期限(包括寬限期)的長短要根據約定的還款資金來源,預測出年度還款現金流量,通過滿足規定的償債覆蓋率測算貸款期限和寬限期。如果根據償債能力測算出來的貸款期限和寬限期不能滿足本手冊規定,須重新約定還款資金來源或重新設計融資結構。
(四)取短不取長
凡是根據償債能力測算出來貸款期限低於貸款期限上限的,原則上根據償債能力測算出來的貸款期限為準。
第二節 貸款期限分類控制標準
一、我行貸款期限上限按附表4-6-1控制。
二、寬限期的確定原則
寬限期原則上與項目建設期相同,一般不超過項目正式投入運營的第二個年度。開發銀行貸款用於兼併收購、債務結構調整的,寬限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
三、外匯貸款的貸款期限和寬限期確定原則
(一)境內項目的外匯貸款期限參照人民幣貸款同行業貸款期限控制標準;
(二)境外項目的貸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5年;
(三)外匯貸款的寬限期參照人民幣貸款的相關規定確定。
四、例外情況
經貸委會審議同意後,項目貸款期限可以適當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