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環境保護聯席會議制度

貴陽市環境保護聯席會議制度,為進一步加強全市環境保護工作,保護和改善我市環境質量,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建立。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環境保護工作,保護和改善我市環境質量,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建立貴陽市環境保護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聯席會議主要職能
聯席會議在市政府的領導下,研究解決全市環境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相關部門職責分工,加強聯合執法和監督管理。
(一)研究落實省、市政府重大環境政策和重大環保措施,審定主要環保工作計畫和階段性目標;
(二)研究審議全市環境保護工作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三)協調解決涉及相關部門的環境問題,促進部門間協作配合,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組織聯合專項執法行動,預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維護環境安全
(四)研究解決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全市環境保護法制建設及宣傳教育等工作。
(五)完成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市環保局、市政府目標辦、貴陽警備區後勤部、市監察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貿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城管局、市規劃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農業局、市林業綠化局、市商務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局、市科技局、市計生局、市地稅局、市廣電局、市工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旅遊局、市鄉鎮企業局、市政府法制辦、市統計局、市外僑辦、市移民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氣象局、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武警貴陽市支隊等部門和單位組成。
聯席會議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成員單位的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意見,聯席會議確定。
在市環保局設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環保局局長擔任。
三、聯席會議工作規則及工作要求
(一)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1至2次,根據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全體會議或部分成員會議;
(二)聯席會議由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需研究解決的問題和事項,報召集人審定會議議題,確定會議時間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託的成員召集;
(三)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印發各相關單位;
(四)各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涉及環境保護工作的有關問題,按要求參加聯席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布置的工作任務,按要求準時向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工作情況。各成員之間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
(五)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確定一名聯絡員,聯絡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及時調整,報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
四、聯席會議辦公室職責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由市環保局抽調人員組成。
聯席會議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聯席會議的組織、聯絡和協調工作;研究並提出聯席會議議題,做好會議籌備工作;協調、督促各成員單位履行工作職責,落實聯席會議決定;匯總並通報各成員單位有關工作情況;組織督查各地環境保護工作;完成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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