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族藥

貴族藥

貴族藥,在行業內,專利藥和獨家生產藥品等因價格高企而被稱為貴族藥,業內普遍認為,在國家整體降藥價的大背景下,拿貴族藥開刀將是必然之舉。國家衛計委副主任孫志剛曾強調,“中國現在購買的專利藥和獨家生產藥品的價格普遍虛高,我們希望能夠通過談判,用巨大的市場需求換取一個比較低的、合理的價格”。

背景

貴族藥貴族藥
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導,降藥價的“利劍”終於落在“貴族藥”身上了。有媒體報導說,醞釀已久的國家醫保談判首批名單計畫在2016年5月下旬正式公布,歷經半年的艱難談判過程,最終入圍的四家製藥企業覆蓋了跨國製藥公司和本土創新藥公司,而腫瘤藥大幅度降價可能將成為這一首次亮相制度的最大看點。如無意外,腫瘤藥最高降價將達到50%。

據報導,首批國家藥價談判的5個品種分別為;治療晚期非小細胞肺癌的藥品,以及治療慢性B肝多發性骨髓瘤的藥品;涉及的製藥企業分別為英國阿斯利康、瑞士羅氏製藥浙江貝達、英國葛蘭素史克和美國新基製藥

從1998年至今,中國已超過30次降藥價,卻始終難以撼動專利藥高高在上的身價,如何擠出專利藥、獨家藥的價格水分關乎藥價改革的成敗。而通過“國家談判”降低一些進口藥品的價格,是政府責任之所在,也是民眾和患者期盼之所在。

原因

全國青聯委員、全國青聯新聞出版界別副秘書長吳永強認為:專利藥、進口藥之所以在中國出現“天價”,可能有幾方面原因。

第一是特殊藥品或者專利藥品絕大多數屬於原始研發成本,研原藥的成本本身就比較高,周期長一般10到20年,還有開發成本,有的投入都需要數億美金。

第二,是不得不提到進入中國為什麼藥品又比較貴呢?與我們國家特殊的制度成本比較高有關係,一般進入中國市場即便是在國外已經有過臨床醫用,但是還要經過兩到三年或是更長時間的審批,審批周期長,加大了成本,自然也會轉嫁到藥價上。

第三,現行流通體制,像國內對進口藥的採購並不直接,還有中間商加價,甚至包括以藥養醫潛規則或潛制度現象。綜合導致進口藥和一些專利藥在國內出現天價,當然進口稅率也是重要原因。

解決方法

以市場許可換取藥品降價

從企業角度來看,這些藥企是非常希望能夠進入到醫保名單,付出低價但是獲得的是醫保身份,這樣就可以有一個非常穩定的銷量和市場。但是這種以市場許可換取藥品降價的做法,很可能讓企業看不到利潤的空間,既然錢不能賺到是不是就沒有更多壓力和動力去研製新藥,也存在著這樣一個矛盾。怎么判斷解決這樣的問題?

吳永強:如果單純以市場換取藥品降價來看,確實不太科學,作為生物鏈條上的藥企,它也是很重要的環節,為了生物鏈條整體良性發展,藥企毫無疑問要有生存基本保證和利潤空間,現在問題不是說它不能生存或者沒有利潤,而恰恰焦點是利潤過高,尤其是轉嫁到患者身上的負擔過重,這才是核心和關鍵。提出這種矛盾的觀點的論述,多多少少有點偷換概念。

國內藥企如何跟跨國公司進行正面PK

“天價藥”,大多數是由跨國的製藥公司來研發製造出來並且進入到國內的市場,之前他們也是處在一個非常優勢的地位,具有很大的話語權,現在市場規則重新建立有了更多的新的市場機會,對於國內的藥企而言,應該在哪些方面發發力,去跟跨國公司進行正面的PK呢?

吳永強:當前對於藥企是一個新舊規則轉換交替的特殊歷史點,對於國內藥企,也預示著更大機會,一是要紮根於龐大的國內的市場需求,二是要衝進國內藥企科研水準的升級換代。從某種程度上來講,在激烈的競爭當中,該死的早就死掉了,能活下來的有望再上一個台階。

未來降價趨勢

貴族藥貴族藥
經濟之聲:現在建立醫保價格談判對於擠出這部分天價藥的水分有到大的效果?未來這些“貴族藥”降價是不是會成為大的趨勢呢?

吳永強:引入醫改價格談判對擠出水分有作用和有效果,但是從短期內來看的話,作用和效果還很有限,一個是進入醫保價格談判的藥品種類並不算太多,還處於試點階段。再一個就是相關的機制、制度沒有完全理順,會有一些制約的效果,但是貴族藥降價應該是大勢所趨。

經濟之聲:可能價格談判的機制還沒有理順,未來如果想讓通道通暢的話,哪些事情還是需要我們來做的?

吳永強:比如以試點作為突破口進而延伸到其他藥品產品線上,可以先從患者需求最為迫切,當下推進難度又最小的藥品類入手來逐步進行擴大,這些過程中需要破解的難點,比如讓藥價高起的關聯利益方的阻撓和制約。

各界觀點

雖然“貴族藥”價格已是非降不可,但有醫藥專家警示,價格談判模式意圖很好,但在操作中千萬不能給腐敗留下空子。行業中早有前車之鑑,國家發改委的30多次降價、衛生行政部門的十多年招標非但沒有能夠解決藥價虛高的問題,反而導致了權力尋租。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的“人去樓空”、省級藥品招標機構的窩案也都證明了這一點。

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會長於明德則認為,不買東西的人沒有立場和賣東西的人進行討價還價。在藥品定價過程中,政府應該起到監督員的作用,而不應直接參與價格談判。一位業內分析師也認為,國家衛計委等政府機構從來都不是藥品的採購者和付款者,卻要搞獨家藥、專利藥的集中採購價格談判,名為“建立國家藥品價格談判機制”,但有濫用行政權力干預藥品價格之嫌,稍有不慎,更可能滋生腐敗。

不少業內人士建議,價格談判機構是否放在國家衛計委下面還應深入探討,按照常理來說,價格談判機構應該代表付費方與藥企周旋,也就是說,醫療保險部門牽頭更為合適。另外,在價格談判後應允許“二次議價”,且允許醫院獲取降低藥品採購價的收益,使醫療機構的藥品採購和零售藥店一樣,回歸為正常的“藥品採購價格越低,獲利越多”,激發醫院參與砍價的積極性。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