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貧困感(Senseofpoverty)是自我認知為貧困的感受,它可能產生於收入與消費欲望之間的鴻溝,或是個人收入與他人收入或消費的比較。
簡介
貧窮感並不簡單等同於和社會網路中他人作比較時感到的相對貧困。
構成貧困感的要素中,時間性,即現實與未來的比較尤為重要:貧困感可能來源於將自己的現實收入與“即將獲得的收入”作比,或現實收入與“本可能獲得的收入”相比。因此,當個人對未來收入有更高預期時,即使個人銀行戶頭明明比以前更富裕,個人也比社會網路中的他人相對富裕,但一個人的貧困感反而可能比生活水平低時更強。
如果一個社會長期高唱“明天會更好”鼓舞勞動者,鼓勵人們扔掉歷史包袱,那么,這種宣傳樹起的是一把雙刃劍,這種以未來為標的的思維模式雖然讓人們受經濟高增長指標和美好未來的感召,但也容易令貧困感盛行。
或許有人說,倘若貧困感能激勵人們努力工作,獲得更高收入,何嘗不是好事?可惜,金錢饑渴下的“希望更富”,與“持續性地感到貧窮”是兩回事。貧困感事實上是一種相對剝奪感,它令人們即使生活條件變好,也對自身和社會更不滿意。同時,通貨膨脹,房價和政策變動等因素帶來的經濟不可預期性也會加深貧困感,社會階層的劇烈變動、社會不平等,會使這種感受加劇。
恐慌的文化下,人們著眼於安全和財富的暫時性,擔憂財富的喪失。在貧困感下,人們強調自己“本應得到的”或“即將得到的”財富,強烈的不公平感與消費主義盛行奇妙地結合。
學者觀點
在2012年2月的一份世行報告中,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貧困問題專家馬丁·拉瓦雷提出,衡量貧困指數不應只依據收入等客觀數據,而應納入個體對貧困程度的主觀感受。拉瓦雷認為,雖然個體主觀感受不應成為是否給予社會福利和優惠政策的指標,但可以依據它劃出“社會主觀貧困線”,收入在此貧困線下的人傾向於認為自己貧困,而收入高於此線者傾向於認為自己不貧困。
只有考慮產生對收入和財產恐慌的社會原因,把貧困感納入社會調查範圍,並基於對貧困感的關注重新思考改革以來有強烈未來指向的文化和政策,經濟政策才能真正與社會政策結合,使經濟成長化為社會滿意度,而不是相對剝奪感下的大眾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