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犯罪

財產犯罪

財產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攫取公私財物或者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行為。刑法上稱侵犯財產罪,有的簡稱為財產罪。

基本信息

簡介

財產犯罪財產犯罪
在我國,財產犯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主義財產關係,包括公共財產和公民個人財產所有權。其侵害的對象為財物,包括有形財物、無形財物(如電、煤氣)、智慧財產權(如技術成果等)、有價證券、動產、不動產等。上述財物必須有所有權歸屬,才可作為本類罪的侵害對象,廢棄物、聲明放棄所有權的財物不屬此範圍。至於某些物,如人的肢體、器官、屍體、骨骼、血液等是否視為財產而作為本罪的侵害對象,尚無明確法律規定,理論界的觀點也有分歧。

行為方式

客觀方面

本類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兩種行為方式:①非法占有公私財物。通常表現為搶劫、盜竊、詐欺、搶奪、敲詐勒索等。行為人對所占有的財物如何處置,如銷毀、贈送他人等,並不影響構成此類犯罪。②毀滅或損壞公私財物。

主觀方面

本類罪在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其動機多種多樣。主體通常為一般主體。這類犯罪除搶劫罪與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外,都將一定的財物數額作為構成犯罪的條件。我國刑法典規定的財產犯罪主要有:搶劫罪、搶奪罪、盜竊罪、侵占罪、詐欺罪、聚眾哄搶罪、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資金罪等。許多國家對這類罪的規定與我國不同:①認為本罪的客體就是財物。②在行為方式上分四類:第一,奪取他人占有的財產,如盜竊、詐欺、敲詐勒索、強盜行為等。第二,侵占他人財物,如侵占行為。第三,毀損他人財物,如毀損行為。第四,違背任務或信用損害他人財產利益,如背信行為。③在主體上,侵占罪和背信罪由特殊主體構成。④在主觀方面,多數國家規定只能由故意構成,少數國家也規定了過失可構成此類罪,如西班牙有過失侵犯財產罪。⑤在罪名上,除傳統的類型外,還有贓物罪、汽車及其他車輛之擅自使用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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