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侵犯財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故意攫取他人財物,或者故意破壞生產經營、毀壞他人財物的行為。本書涵蓋侵犯財產犯罪的所有罪名,書中內容所選擇的案例均是近幾年發生的較有影響而且與人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案例。該書收錄的案例基本上是各地司法機關辦理的有爭議的案例,每個案例都反映了司法實踐中遇到的帶有普遍性的法律問題。書中不僅注意全面反映基本案情,還列出了辦案中形成的各種意見,重點放在對法律適用問題的評析上。本書適合不同層次的讀者。
作者簡介
鮑雷,湖南省郴州市人,1970年7月出生,澳大利亞坎培拉大學研究生畢業。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法制宣傳處處長、高級法官。主編《用證據說話叢書》、《民事調解的能力與技巧》等著作4部,擔任《以案說法叢書》、《民維權叢書》、《家有少年叢書》等43部著作的副主編,在《人民司法》、《A民法院報》、《北京審判》等報紙雜誌上發表論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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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編 盜竊型財產犯罪
1、騎走車主吵架後留下的機車,是否構成犯罪
2、不滿16周歲的人盜竊,是否構成犯罪
3、以練習開車為目的多次偷開他人機動車,是否構成犯罪
4、竊取債務人的錢財抵債,是否構成犯罪
5、利用技術手段取得他人首飾上的黃金,應當構成何罪
6、盜竊假幣,是否構成犯罪
7、利用上班之機偷拿自己負責的產品,應當構成何罪
8、嚇跑盜賊取得贓物,應當構成何罪
9、趁機器系統故障多取巨額錢款,是否構成犯罪
10、將國家機關暫扣的本人財物盜走,是否構成犯罪
11、請他人盜竊時誤將自己的東西盜竊,是否構成犯罪
12、趁借用之機藏匿他人機車,應當構成何罪
13、軍人盜竊槍枝彈藥,應當構成何罪
14、盜竊商家未出售的購物券,應當如何計算盜竊數額
15、用手機模型調包新手機,應當構成何罪
16、拾起他人留在車上的財產拒不歸還,是否構成犯罪
17、指使他人盜竊但未參與實行,能否認定其為主犯
18、串通他人盜竊父親轎車,應當如何處理
19、共同盜竊中分贓不均,應當如何分擔刑事責任
20、門衛為他人盜竊提供鑰匙,是否構成犯罪
21、保全員監守自盜,應當構成何罪
22、事前通謀事後銷贓,應當構成何罪
23、在供水管網上連線水管供多戶居民使用,應當構成何罪
24、兩人預謀犯罪未果後一人單獨犯罪,另一人是否構成犯罪
25、因受威脅而犯罪,能否認定為脅從犯
26、盜竊無密碼的活期存摺,應當如何計算盜竊數額
27、前罪的附加刑未執行且5年之內又犯新罪,是否構成累犯
28、利用他人存摺盜取存款,應當構成何罪
29、盜竊外幣,應當如何計算數額
30、趁乘客下車之際開車帶走他人密碼箱,應當構成何罪
31、盜竊被發現後編造謊言將財物拿走,應當構成何罪
32、盜竊借住房屋內的財物,應當構成何罪
33、外國人盜竊後自首並主動退贓,應否附加驅逐出境
34、盜竊假冒商品,應當如何認定數額
35、盜竊備用輸電線路電纜,應當構成何罪
36、將破譯的上網密碼告訴他人後又被傳播,是否構成犯罪
37、經規勸同意自首且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是否構成自首
38、多次盜竊但未達到“數額較大”,是否構成犯罪
39、無人售票車司機偷拿票款,應當構成何罪
第二編 侵占挪用型財產犯罪
1、出借單位資金給個人使用,是否構成何罪
2、契約工挪用國有資產,應當構成何罪
3、挪用防汛專用款,應當構成何罪
4、聘用人員利用職務挪用公款,應當構成何罪
5、臨時起意侵占公司財產,是否構成犯罪
6、保管他人財物將其據為已有,應當構成何罪
7、臨時工侵吞國有財產,應當構成何罪
8、利用銀行系統錯誤冒領他人存款,是否構成犯罪
9、業務員侵占同事所得貨款,應當構成何罪
10、以國有資產做抵押將貸款用於其他經營項目,是否構成犯罪
11、公司職員收取回扣歸個人所有,應當構成何罪
12、公司職員拒不退還不當得利,是否構成犯罪
13、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利並收取費用,應當構成何罪
14、維修部老闆私自變賣維修物品,應當構成何罪
15、業務員從超市騙回自己配送的貨物,應當構成何罪
第三編 詐欺型財產犯罪
第四編 暴力脅迫型財產犯罪
第五編 窩藏銷贓型財產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