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檢查中央單位財政票據的管理和使用;
配合公安機關嚴厲打擊偽造、販售虛假財政票據等犯罪行為。
通過票據監管,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規範政府性收費、罰沒收入等非稅收入徵收行為,強化“收支兩條線”管理,推動部門預算改革,充分發揮財政票據“以票控費、以票促收”的基礎性作用,從源頭上防止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現象。具體職責為:
(一)負責組織印製、審驗、發放中央非稅收入通用票據、罰沒票據、公益事業捐贈統一票據、中央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等財政票據,保證財政票據印製質量和發放、存貯安全;
(二)核銷、稽查中央非稅收入通用票據、罰沒票據、公益事業捐贈統一票據、中央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等財政票據,查處財政票據違法違紀行為,為完善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和促進“收支兩條線”改革提供基礎保障;
(三)研究制定財政票據管理政策和制度;
(四)配合公安、稅務等部門,嚴厲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
(五)負責財政票據相關情況的諮詢服務和政策解釋工作;
(六)負責設計、監製、維護財政票據電子管理系統,並負責該系統的相關推廣及培訓工作;
(七)組織協調全國財政票據監管工作,指導地方財政部門做好財政票據管理工作;
(八)負責組織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和地方財政部門關於財政票據監管業務的培訓工作。